莎洛美是一位裝飾過不少藝術家精神生活的傳奇女性。一九〇〇年她拜會了托爾斯泰,這位年逾古稀的文壇泰斗曾驚嘆她儀態(tài)的從容。那時她正值盛年,風姿綽約,從英德法到俄羅斯,在當時的文學圈里掀起了一股“莎洛美旋風”,成為近代歐洲文化史上一段令人羨慕的“花邊”。時至今日,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嚴肅寫作成為邊緣話語的“乏味”時代,我依然聽到不少人對以莎洛美為指稱的文學浪漫時代津津樂道。在二十世紀之前的歐洲,曾經有過一種貴夫人供養(yǎng)藝術家的風氣。奧斯卡·王爾德說:“沙龍一詞含有女性化的意味。”我想可能于此有關。像早年的彌爾頓、盧梭、狄德羅等人都曾游刃有余地混跡于這些貴婦人之間。十九世紀之后,這種文學的“香風”漸衰,但仍有不少“幸運”的文人墨客以此而擁有風流倜儻的生活。
與這些貴夫人不同,莎洛美并不是巨富,她所擁有的只是貴族的血緣、生命中動蕩不安的激情以及對她那個階層所能體認出來的藝術價值的眷顧。其實,用我們當今流行的尺度和官方文化部門的標準來看,莎洛美不失為一個“成名”的作家,她整理過里爾克傳記,發(fā)表過轟動一時的小說,在當時頗具文名。她一生周旋于多位藝術大家的生活當中,除托翁之外,像弗洛伊德、尼采、里爾克都與她過往甚密。這樣的內容在嚴肅的文學正史當中是難以查獲的,甚至在當事人的日記和傳記中也干脆是一帶而過,或一字不提。我近日在讀里爾克傳《尖銳的秋天》一書時偶爾發(fā)現一些“實質”性的情況,書中介紹尼采曾經狂熱地衷愛洛莎美,后來她才“移情”成為里爾克“生活中的伴侶和精神上的引路人”。
這樣的“移情”在我初讀時“破綻”頗多。因為我雖然推崇里爾克,并真誠地把他敬奉為“詩學”中的導師,但我深知在這樣的推崇中暗含著一種企圖為自己的寫作“留有余地”的詭計。而且我確實覺得里爾克除去寫出了讓人驚詫的“平地起風”式的優(yōu)異的詩文之外,他一直按一個“凡俗的人”的軌跡在生活著,他與時尚社會保持著太多的一致性情調……而尼采卻是個駭世驚俗的巨人,托馬斯·曼曾稱尼采是歷史留給人類最后的一個神話。按我的理解,尼采是把哲學思考與生命形式統(tǒng)一在一起完成這個神話的,他沒有或不屑于給自己的生命留有更多的內容。在尼采之后,我們清楚地看到哲學越來越成為一種“學問”和“亞哲學”,失去了原有的強勢姿態(tài)。因此從現世的“平面”上回顧崢嶸的思想史,避開尼采是不可能的。雖然他的姿態(tài)常常使我暈眩,他不無惡意的“超人”意志曾經使我生命中多年積累的“歷史邏各斯”呈現出突然崩塌的險峻之勢。尼采確實太為傲慢了,因此在“凡俗的現世”不可能擁有他的立場,他只能作為一個神話在人們的幻想中存在。
于是在十九世紀末,也就是在尼采生命最為不幸的晚年,莎洛美斷然離開他而走進了“凡俗的里克爾”的生活。我曾就這個話題與我的朋友張海源進行過討論,他的看法是:女人大都是不喜歡形而上學的。這樣的觀點雖然不免刻薄,但我覺得有一定的道理,尤其是在用于對以上的具體事例評判時,讓我多少有點快意的滿足。顯然,像尼采這樣一個被思想耗空了的離群索居的人與一種在上流社會構成時尚的有情調的生活是格格不入的。而里爾克天生是個情種,他能把生命從其天才的寫作中抽離出來,并使之如魚得水地加入到一種“時尚”中去,在那些純真的少女和闊綽的貴婦人之間左右逢源。對現實而言,這很像一個荒謬的寓言,但卻充滿了生活的邏輯性。在這種荒謬和邏輯之間我們都無能為力,就像尼采本人講的:“可以從某一點出發(fā)反思生活,但生活之外無此定點,生活可以在某一法庭前滿面羞慚,但生活之外無此法庭。”莎洛美感興趣的是生活的“質感”或“藝術化的生活”,是作為特定的文化形態(tài)的一個“女性”的人生的情感際遇。比如她在晚年的回憶記錄中雖并不誨言尼采,但更樂意坦言:“我是里爾克之妻”。而里爾克除了他的摯愛的妻子——畫家克拉之外,聚在他身邊并有恩助于他的貴婦人可列出一串長長的名單,甚至連俄國杰出的女詩人茨塔耶維娃也在上世紀初聲言鐘情于里爾克,并自稱其不曾謀面的鐘情為“無吻之愛,無手之撫”。可以諒解的是女詩人當時畢竟只有二十歲,我真想象不出當她進入睿智的成年時,會對早先這不忍卒讀的“衷愛”做何感想。
有時候,我覺得女性——被性別意識壟斷了的女性——對生存的看法非常有趣,她們有一整套“無懈可擊”的參照系統(tǒng)和思維邏輯。我們只有順從和依據它,而無力按自己的“程式”篡改它的“得數”。這樣,在兩種思維程式之間是否還存有某種可以互相妥協的可能性呢?——顯然,里爾克不會是這“可能性”的樣本,他只能是這“可能性”的一個陷阱……在它旁邊徘徊的男女們都應當讓各自性別中可能造成的優(yōu)異的東西對它保持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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