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
六國論
【原文】
六國[1]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2]。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蛟唬骸傲鶉3]喪,率[4]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5],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6]百倍;諸侯之所亡[7],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8]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9]以予人,如棄草芥[10]。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取勝,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11]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于顛覆[12],理固宜然[13]。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盵14]此言得[15]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16]燕雖小國而后亡,斯[17]用兵之效也。至丹[18]以荊卿[19]為計始速[20]禍焉。趙嘗五戰于秦,二敗而三勝。后秦擊趙者再,李牧[21]連卻之;洎[22]牧以讒誅[23],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24]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25]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26]。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27]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28]之所劫[29],日削月割,以趨于亡。為國者[30]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于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茍[31]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32],是又在六國下矣。
【注釋】
[1]六國:即戰國末期齊、楚、燕、韓、趙、魏六國。
[2]賂秦:賄賂秦國。
[3]互:并。
[4]率:都,一概。
[5]邑(yì):人群聚居之地,大曰都,小曰邑。泛指村落、城鎮。
[6]其實:實際情況,事實上。
[7]亡:失去。
[8]厥:第三人稱代詞,他們的。
[9]舉:全部。
[10]草芥:比喻輕微、無價值的東西。
[11]彌:更加。
[12]顛覆:滅亡,覆敗。
[13]宜然:應該如此。
[14]古人云句:此語出自《戰國策·魏策》:孫臣告魏王曰:“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而火不止?!毙剑静?。
[15]得:得當,適宜。
[16]是故:因此,所以。
[17]斯:這,指示代詞。
[18]丹:即燕太子丹。曾在秦做人質,后逃歸。秦始皇二十年(前227),燕太子丹派遣荊軻刺殺秦始皇,未能成功,反而激起秦始皇的大怒,發兵伐燕,次年攻下燕都。燕王喜逃往遼東,殺太子丹以平息秦憤,公元前222年,燕為秦所滅。
[19]荊卿:戰國時衛國人,入燕,被太子丹尊為上卿,故時人稱作荊卿。
[20]速:加速。
[21]李牧:戰國末年趙國名將,英勇善戰,封武安君。后因趙王中秦反間計,被殺害。
[22]洎(jì):到,及。
[23]牧以讒誅:《史記·李牧傳》載:“趙王遷七年,秦使王翦擊趙,趙使李牧、司馬尚御之。秦多與趙王寵臣郭開金,為反間,言李牧、司馬尚欲反,趙王乃使趙蔥及齊將顏聚代李牧,李牧不受命,趙王使人微捕得李牧,斬之,廢司馬尚。后三月,王翦因急擊趙,大破,殺趙蔥,虜趙王遷及其將顏聚,遂滅趙?!?/p>
[24]革滅:滅亡,消滅。
[25]向使:假使從前。
[26]量:度量。
[27]禮:做動詞,指以禮相待。
[28]積威:積久的威勢。
[29]劫:脅迫,威逼。
[30]為國者:治理國家的人。
[31]茍:如果,假如。
[32]故事:舊事,先例。
【譯文】
六國的滅亡,不是因為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得不好,弊端是在于用土地來賄賂秦國。拿土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這就是滅亡的原因。有人問:“六國一個接一個的滅亡,難道全部是因為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為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原因是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失掉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獨自保全。所以說:弊病在于賄賂秦國。”
秦國除了通過戰爭奪取土地之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獲得邑鎮,大的就獲得城池。比較秦國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與戰勝別國所得到的土地,前者實際多百倍。六國諸侯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與戰敗所喪失的土地相比,實際也要多百倍。那么秦國最想要的,與六國最擔心的,本就不在于戰爭。想到他們的祖輩和父輩,冒著寒霜雨露,披荊斬棘,才有了很少的一點土地。子孫對那些土地卻并不愛惜,全都拿來送給別人,就像扔掉不值錢的小草一樣不珍惜。今天割掉五座城,明天割掉十座城,這樣才能睡一夜安穩覺。明天起床一看四周邊境,秦國的軍隊又來了。既然如此,那么諸侯的土地有限,強暴的秦國的欲望卻是無限,永遠不會滿足,諸侯送給他的越多,他侵犯得就越急迫。所以用不著戰爭,誰強誰弱,誰勝誰負就已經決定了。最終走到了覆滅的地步,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好像抱著木柴救火,柴不燒完,火就不會滅?!边@話說的很正確。
齊國不曾賄賂秦國,可最終也隨著五國滅亡了,為什么呢?是因為齊國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其他五國。五國已經滅亡了,齊國也就沒法幸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國君,起初有長遠的謀略,能夠守住他們的國土,堅持正義,不賄賂秦國。因此燕雖然是個小國,卻后來才滅亡,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直到后來燕太子丹采用了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對付秦國的計策,這才招致了滅亡的禍患。趙國曾經與秦國交戰五次,打了兩次敗仗,三次勝仗。后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趙國大將李牧接連打退秦國的進攻。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害,趙國都城邯鄲變成了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抗秦而沒能堅持到底。而且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干凈的時候,可以說是智謀窮竭,國勢孤立危急,戰敗而亡國,確實是不得已的事。假使韓、魏、楚三國都愛惜他們的國土,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去刺殺秦王,趙國的良將李牧還活著,那么勝敗的命運,存亡的理數,倘使與秦國相比較,也許還不容易衡量出高低來呢。
唉!如果六國諸侯用賄賂秦國的土地來封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來禮遇天下的奇才,齊心合力地向西對付秦國,那么,恐怕秦國人飯也不能咽下去。真可悲?。∮羞@樣的有利形勢,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于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所脅迫?。?/p>
六國和秦國都是諸侯之國,他們的勢力比秦國弱,卻還有可以不賄賂秦國而戰勝它的優勢。如果憑借偌大國家,卻追隨六國滅亡的前例,這就連六國也比不上了。
【解析】
本文是蘇洵史論文章《權書》十篇的第八篇,是其政論文的代表作品。本文提出并論證了六國滅亡“弊在賂秦”的精辟論點,意在“借古諷今”,抨擊宋王朝對遼和西夏的屈辱政策,告誡北宋統治者要吸取六國滅亡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北宋自真宗景德元年(1004)與契丹訂澶淵之盟后,每年給予契丹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契丹又派使者至宋,向宋朝索取晉陽及瓦橋以南十縣之地,迫于壓力,宋朝答應加歲幣銀十萬兩,絹十萬匹給予契丹。慶歷三年(1043),西夏元昊上書請和,宋朝答應每年給西夏銀十萬兩,絹十萬匹,茶三萬斤。這種投降主義的賄賂政策使得人民賦稅沉重,國庫空虛。蘇洵對北宋統治者屈辱茍安的行為十分不滿,于嘉祐元年(1056)寫下此文。
本文感情真摯,飽含憂國憂民的愛國熱情,通過嚴謹透徹的論證分析指出并告誡統治者如果像六國那樣貪圖茍安,必然會像六國那樣最終走向覆亡。全文緊抓“弊在賂秦”這一中心,條理清晰,說理透徹,縱橫恣肆,很好地體現了蘇洵史論文宏大博辯的創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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