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六朝散文·嵇康·管蔡論》原文鑒賞
或問曰:“案記1,管蔡流言2,叛戾東都3。周公征討4,誅以兇逆5。頑惡顯著6,流名千載7。且明父圣兄8,曾不能鑒兇愚于幼稚9,覺無良之子弟10;而乃使理亂殷之弊民11,顯榮爵于藩國12;使惡積罪成,終遇禍害。于理不通,心所未安。愿聞其說。”
答曰:“善哉,子之問也。昔文武之用管蔡以實13;周公之誅管蔡以權14。權事顯15,實理沉16。故令時人全謂管蔡為頑兇,方為吾子論之17。
“夫管蔡皆服教殉義18,忠誠自然19,是以文王列而顯之20,發(fā)、旦二圣舉而任之21,非以情親而相私也22,乃所以崇德禮賢23,濟殷弊民24,綏輔武庚25,以興頑俗26。功業(yè)有績27,故曠世不廢28,名冠當時,列為藩臣。
“逮至武卒29,嗣誦幼沖30,周公踐政31,率朝諸侯32,思光前載33,以隆王業(yè)34,而管蔡服教,不達圣權35,卒遇大變36,不能自通。忠疑乃心37,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眾38,欲除國患。翼存天子39,甘心毀旦40,斯乃愚誠憤發(fā)41,所以徼禍也42。
“成王大悟43,周公顯復44,一化齊俗45,義以斷恩46。雖內信如心47,外體不立48。稱兵叛亂,所惑者廣。是以隱忍授刑49,流涕行誅,示以賞罰不避親戚;榮爵所顯,必鐘盛德50;戮撻所施51,必加有罪。斯乃為教之正體52,古今之明義也。
“管、蔡雖懷忠抱誠,要為罪誅53。罪誅已顯,不得復理54。內心幽伏55,罪惡遂章56,幽章之路大殊57,故令奕世未蒙發(fā)起耳58。然論者承名信行59,便以管、蔡為惡。不知管蔡之惡,乃所以令三圣為不明也60。
“若三圣未為不明,則圣不佑惡而任頑兇也61;頑兇不容于明世62,則管蔡無取私于父兄;而見任必以忠良63,則二叔故為淑善矣64。
今若本三圣之用明65,思顯授之實理66,推忠賢之闇權67,論為國之大紀68,則二叔之良乃顯,三圣之用也有以69,流言之故有緣70,周公之誅是矣71。
“且周公居攝72,邵公不悅73。推此言之,則管、蔡懷疑,未為不賢。而忠賢可不達權74,三圣未為用惡,而周公不得不誅。若此,三圣所用信良75,周公之誅得宜,管、蔡之心見理76,爾乃大義得通77,外內兼敘78,無相伐負者79,則時論亦得釋然而大解也80。”
【注釋】 1案記:案,根據。記,書。這里指《尚書·金滕》。2管蔡流言:管,管叔。蔡,蔡叔。都是周文王的兒子。據《史記·管蔡世家》載:“文王長子曰伯邑考,次子曰武王發(fā),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日蔡叔度。武王平天下,封叔鮮于管,封叔度于蔡,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流言:無根之言。指武王死后,管蔡等在國內散布流言說:“周公將不利于孺子(指成王)。” 3戾(li吏):背。東都:指殷的舊都河內,古以黃河以北河內,黃河以南為河外,這里的河內泛指周都鎬京(今陜西西安市西南)以東原殷王朝舊都洛邑(今河南洛陽市西)地區(qū)。4周公:文王第四子,武王二弟,武王滅商后,封他于魯地,以輔佐周室。武王死后,成王繼位,年幼,由他攝政,平定東方諸侯的反叛,分封諸侯王,營建洛邑為東都,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是儒家尊奉的圣人。5誅以兇逆:兇逆,指犯上作亂的大罪。這里是說以兇逆的罪名加以誅滅。6頑惡:兇暴惡劣。這里指管蔡的反叛行為。顯著:顯露,暴露。7載:年。8明父:指文王。圣兄:指武王。9鑒:看清。10覺:察覺。無良:不善。11理:治理。弊民:殘余的遺民。這里指以管蔡這樣兇頑不善的人來治理亡殷殘余的遺民。12顯:顯揚。榮爵:榮耀,爵位。藩國:古稱分土的諸侯國為藩國,以為王室屏障之意。13文武:文王、武王。以實: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實,指任用管蔡時的具體條件。14權:權宜。指周公處理管蔡事件的臨時措施。15權事顯:指周公平叛發(fā)生在當時而使人們看得非常清楚。16實理沉:指文武二王任用管蔡是以前的事,由于時間久人們都想不起來了。沉,久。17方:將要。18服教殉義:信服禮教,肯為道義獻身。19忠誠自然:忠誠出于天性。20列:列士,指分封諸侯。顯:使之顯名。21舉:提拔。任:任用。22情親:兄弟之情。相私:內心偏向他們。23崇德禮賢:崇尚和尊敬有道德才能的人。24濟:救助。這里指治理。25綏輔:安撫,輔佐。武庚:商王紂之子,武王滅商后,封他為殷君。武王死后,武庚勾結管蔡,聯合東方夷族反叛,為周公平定,他也被殺。26頑俗:頑民之俗。周人稱殷商之民為頑民。27績:成績。28曠世:歷時長久。廢:衰落。29逮:及,到。武卒:武王死后。30嗣誦幼沖:嗣,繼承人。誦,成王名。沖,幼小。31踐政:指攝政。32率朝諸侯:指周公帶著成王接受諸侯的朝拜。33光:光大。事:事業(yè)。光大祖先的事業(yè)。34隆:興盛。35達:明白。圣權:圣人的權宜之計(指周公攝政)。36卒:猝然。大變:指周公攝政。37忠于乃心:這里的意思是,他們心中有的是忠誠。38抗言:違逆的言論,即上文說的流言。39翼存:保護。40甘心:情愿。毀:詆毀。41斯乃:此乃。42徼禍:取禍。徼,同“邀”。43成王大悟:指管蔡散布流言后,成王也懷疑起周公來,殺了周公的黨屬,周公被迫退避到東都。后來成王看見金滕(金屬的匣子)中周公為武王病危祈禱,愿以身代的文件,才知周公的忠心。44顯復:恢復榮譽。45一化:統一教化。齊俗:整齊風俗。46義以斷恩:依理辦事,不徇私情。47內信:內心忠誠。48外體:行動。49隱忍:指忍住兄弟親情。授刑:指施刑于管蔡。50鐘:聚、集。51戮撻:指懲罰。52體:根本。53要為:總要。54復理:再次審理。55幽伏:幽悶于心,無從表白。56章:同“彰”,指表露于外。57殊:異。58奕世:累世。未蒙發(fā)起:沒有被人理解清楚。59承:承襲,指盲目接受。名:管蔡之惡名。信行:相信管蔡真有反叛的行為。60三圣:指文王、武王、周公。61佑惡:袒護惡人。任頑兇:任用兇暴的惡人。62明世:清明之世。63見任:被任用。64淑善:良善。65用明:用人明察公正。66顯授:授予顯耀的爵位。指任用管蔡。67推:探求。闇權:不懂得通達權變。68大紀:指漢國的綱紀。69有以:有根據,有理由。70居攝:因皇帝幼小,不能親政,由大臣代居其位,攝行其事,稱居攝。73邵公:或作召公,召康公,周代燕國的始祖。名奭,因采邑在召(今陜西岐山西南),故稱為召公或召伯。曾佐武王滅商,被封于燕。成王時任太保,與周公旦分陜而治之,陜以西由他治理。周公攝政時,召公曾有過懷疑。74達權:通曉權變。75信良:信,確實。良,賢良之人。76見理:被理解。77爾乃:這樣。78外內:外體內心。指所想的與所做的。兼敘:都考慮到。79伐:攻擊。負:非,錯誤。80釋然:疑慮消釋。
【今譯】 有人問:“根據《尚書》記載,管叔和蔡叔散布流言,在東都反叛。周公旦發(fā)兵征討,以兇逆的罪名將他們誅滅。管叔、蔡叔的叛逆行為暴露于世,惡名流傳至今。當初文王、武王竟沒能在管叔、蔡叔年輕時看清他們兇惡的面目,察覺出他們并非善良子弟;反而讓他們去治理亡殷的遺民,使其在藩地得到尊貴的爵位,以至惡行積累,鑄成大罪,終于被誅滅。這在道理上講不通,不能使人心信服,愿意聽聽您的看法。”
回答說:“您問得很好啊,從前文王、武王任用管叔、蔡叔是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周公誅滅二人也是處理管蔡事件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周公誅滅二人的事件張揚開來人所共知,而文王、武王對人的任用卻沒有人理解。因此當時人們都說管叔和蔡叔頑兇不仁,我正要跟您談談這個問題。
“那管叔、蔡叔都是信服禮教,勇于為道義而獻身的人,他們對王室的忠誠出于天性,因此文王裂土分封,使他們名揚天下,武王姬發(fā)和周公旦二位圣人又提舉和任用他們,這并非出于兄弟私情,而是他們崇尚和尊敬有道德才能的人;派管蔡二人治理亡殷的遺民,安撫武庚,以革新殷民的舊俗。管蔡二人治殷有功,所以他們的功業(yè)經久不衰,在當時超出其他人,被裂土分封為藩臣。
“等到武王死后,繼位的成王年幼無知,周公代為攝政,帶著成王一起接受諸侯的朝拜,周公想光大祖先的事業(yè),使王室興旺強盛起來。而管叔蔡叔敬服教義,對周公的通達權變之心不能理解,突然發(fā)生周公攝政的事變,他們自然想不通。管蔡二人的心是忠誠的,他們想的是王室,于是便散布違逆的言論,率眾起兵,想清除國家的禍患。他們?yōu)楸Wo天子,而情愿詆毀周公,這是為人愚鈍而對王室忠誠的表現,也由此自取殺身之禍。
“成王覺悟后,為周公恢復了名譽;周公整齊風俗,依法辦事,不徇私情。周公內心忠誠而行動上不能充分表現出來,后來管蔡二人起兵叛亂,被迷惑的人很多。因此周公只好忍住兄弟親情而出兵討伐,流著眼淚誅滅親兄弟,向天下顯示自己賞罰不避親戚的威嚴。尊貴的爵位必定授予具有大德的人,而戳撻這樣的懲罰必定施加給有罪惡的人,這才是圣教的根本,古今的大義啊。
“管蔡二人內心是忠誠的,但終究要被誅滅。已經誅滅,也就不能再審理了。致使他們內心的思想無從表白,而罪名卻張揚于天下,心里想的和外邊傳的大相經庭,所以歷代以來人們都不能理解他們。然而議論他們的人不加思考就接受了當時有關管蔡二人為人行事的說法,認為他們是罪惡之人,而不知道如果認為管蔡二人是惡人,是導致人們認為文王、武王、周公三代圣人是不圣明的原因啊。
“如果三位圣人不是不圣明,那圣人是不袒護惡人而任用頑兇之人的,頑兇之人也不會為世所容,那么管蔡二人也不會由于私情而被任用。如果被任用的人一定是忠良之人的話,那么管蔡二人本來就是忠誠良善的人了。
“如果三位圣人本來是明察公正的,推究起來,把尊貴的爵位授予管蔡二人是依理符實的,他們只是不通達權變,若依照國家的綱紀來評判,二人的忠良之心便會顯露出來;三位圣人對管蔡的任用也自有原由,而流言的傳布也事出有因,周公的誅伐也是對的。
“尚且周公攝政,邵公曾表示過不滿。由此可以推論,那管蔡二人對周公攝政產生懷疑,并不能說明他們不賢明。而忠誠賢明的人未必通達權變,三位圣人也沒有任用惡人,周公對管蔡二人也是不得不殺。如此說來,三位圣人所任用的確實是善良的人,周公的誅伐也是對的,管叔蔡叔的忠心也應該理解。這樣從道義上才能解釋通,管蔡二人所想與所為兩方面都能考慮到,沒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如此,當時流行的說法就會立即消失,得到合理的解釋了。”
【集評】 張維屏《藝讀錄》:集中大文,諸論為高,諷《養(yǎng)生》,而達老、莊之旨,辯管、蔡而知周公之心,彼役役于司馬門下者,不能作也。
《漢魏別解》引張采曰:“周公攝政,管、蔡流言;司馬執(zhí)政,淮南三叛。其事正對。叔夜盛稱管、蔡,所以譏切司馬也。安得不被禍耶?
沈吉曰:“寬治管、蔡,不合古圣賢之論。然善善長而惡惡短,是亦一說爾。”
張運泰《漢魏名文乘》:創(chuàng)論有裨于世。論世知人,此為不愧。”
余元熹曰:“后來歐、蘇諸論,實此公為開先。”
今人·錢鐘書《管錐編》卷三,八九,全三國文卷四七:《與山巨源絕交書》:“又每非湯武而薄周孔。”按其“非薄”之言,不可得而詳;卷五零《難張遼叔〈自然好學論〉》謂“《六經》未必其為太陽”,“何求于《六經》”,又《管蔡論》謂管、蔡蒙“頑兇”之誣,周公誅二人,乃行“權事”,無當“實現”,亦足示一斑。
【總案】 《管蔡論》是嵇康撰寫的一篇歷史翻案文章。管叔、蔡叔與武王、周公旦都是文王之子,管叔名鮮,蔡叔名度,武王滅商后,封姬鮮于管(今河南鄭州),故稱管叔;封姬度于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故稱蔡叔。管、蔡同是周初“三監(jiān)”之一。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周公旦攝政,管、蔡等不服,揚言周公旦將不利于成王,和殷王武庚一起叛亂,周公起兵平叛,殺武庚、管叔,放逐蔡叔,這便是歷史上有名的三監(jiān)之亂與周公東征。在歷史上管、蔡叛亂謀逆已成定論,而嵇康卻認為管、蔡作亂乃是誤解周公攝政的本意,以為周公要取代成王,因此,是忠于王室的表現;他們對周公的懷疑也是可以理解,不能據此而認為管、蔡二人不賢明。但他們雖忠賢卻不能“達權”,這種愚忠終于把他們送上斷頭臺,成為周公“示以賞罰不避親戚”為自己樹立權威的犧牲品。魏末司馬氏專政,政治黑暗,在淮南相繼發(fā)生了王凌、母丘儉、諸葛誕的反叛,司馬氏集團起兵平息叛亂,并借機誅殺異己,這里嵇康作《管蔡論》為管、蔡平反,顯然含有對司馬氏集團的譏諷,因此而招至司馬氏的忌恨。這篇文章思想新穎,創(chuàng)論大膽,議論精辟,體現了嵇康散文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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