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注·蒙卦第四·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譯文】 九二,被蒙穉者所環(huán)繞,吉祥。象迎娶賢淑美麗的妻室一樣,吉祥; 又象兒輩能夠治家。
【注釋】①包蒙,吉——這是譬喻九二陽(yáng)剛居下卦中位,被初、三、四、五諸陰所“包”,猶如“蒙師”居于衆(zhòng)“學(xué)子”中,正施教誨,故“吉”。《王注》: “以剛居中,童蒙所歸,包而不距,則遠(yuǎn)近咸至,故‘包蒙,吉’也。” ②納婦,吉——此喻九二與六五應(yīng)合,五居尊,下求于二,則二有“納婦”之象。婦能配己成德,故再稱“吉”。《王注》: “婦者,配己而成德者也,體陽(yáng)而能包蒙,以剛而能居中,以此納配,物莫不應(yīng),故‘納婦吉’也。” ③子克家——此句又喻九二處下而能爲(wèi)六五尊者之師,猶如子輩卻能治家。《程傳》: “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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