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譯文】《象傅》說:“大爲吉祥,必無咎害”,說明九四居位尚不妥當。
【說明】本爻陽剛失正、未居尊位,卻廣聚下卦三陰,故先須 “大吉”,然后 “無咎”,實含以 “吉”補咎之義。項安世曰:“無尊位而得衆(zhòng)心,故必‘大吉’而后可以‘無咎’。如《益》之初九,在下位而任‘厚事’,亦必‘元吉’而后可以‘無咎’也。”(《周易玩辭》)
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譯文】《象傅》說:“大爲吉祥,必無咎害”,說明九四居位尚不妥當。
【說明】本爻陽剛失正、未居尊位,卻廣聚下卦三陰,故先須 “大吉”,然后 “無咎”,實含以 “吉”補咎之義。項安世曰:“無尊位而得衆(zhòng)心,故必‘大吉’而后可以‘無咎’。如《益》之初九,在下位而任‘厚事’,亦必‘元吉’而后可以‘無咎’也。”(《周易玩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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