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譯文】《象傳》說:“咨嗟哀歎而又痛哭流涕”,說明上六求聚不得,未能安居于窮上之位。
【說明】《折中》引黃淳耀曰:“上乃孤孽之臣子也。萃極將散,而不得所萃,乃不得于君親者;‘赍咨涕洟’四字,乃極言怨艾求萃之情,故終得萃而無咎?!贝苏f認爲上六處“萃”極將反之時,欲聚無門,遂生怨艾之情。似于爻義可通,宜備參攷。
【總論】 “方以類聚,物以羣分”,自然界萬物是在“羣居”的形式中發展、進化。《公羊傳》莊公四年曰:“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白虎通義·宗族篇》云:“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可見,人類的“會聚”,既有純屬“生態”領域的內容,又有充滿政治色彩的內容?!遁汀坟?,即揭示事物“會聚”之理;全卦大義,以人與人在政治關係中的相聚爲喻。卦辭擬象于祭祀,說明“君王”、“大人”必須用美德、正道聚合“人”、“神”,會通上下,就能亨通暢達、利有所往。其旨適如《彖傳》所概括的“聚以正”則利,“順天命”必吉。卦中四陰爻主于求聚于人,其中初六位卑不可妄聚,當專一孚誠求應;六二柔順中正,利于受尊者牽引得聚;六三失正無應,能近比陽剛亦可往聚;惟上六窮居“萃”極,欲聚無門。至于四、五兩陽并主于獲人來聚,但四不當位而獲三陰之聚,須“大吉”然后“無咎”;五雖居尊而尚未取信于衆,當修“元永貞”之德然后“悔亡”。綜觀六爻喻義,未有一爻呈現“兇”象,即使上六求聚不得,亦以憂懼知危而免害;但也未有一爻順暢、完美地得遂聚合之愿,雖九五陽剛中正也多見誡意。于是,六爻一例繫以“無咎”之辭。《繫辭上傳》曰:“無咎者,善補過也”,尚先生云:“‘無咎’非全美之辭”(《尚氏學》)。由此似可看出,《周易》作者認爲“會聚”之時稍一失正即生變亂,故極力強調要長存戒防咎患之心。《大象傳》申發“修治兵器,以備不虞”的意義,正是這一方面旨趣的集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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