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譯文】《象傳》說:“深求恒久之道”的“兇險”,説明初六剛開始就求之過深。
【說明】初六“浚恒”之誡,義可廣擬于“治學”、“治政”諸事。胡瑗闡釋爻旨曰:“是故爲學既久,則道業可成,圣賢可到;爲治既久,則教化可行,堯舜可至;爲朋友既久,則契合愈深;爲君臣既久,則諫從言聽而膏澤下于民:若是之類,莫不由積日累久而后至,固非驟而及也。今此初六居下卦之初,爲事之始,責其長久之道,永遠之效,是猶爲學之始,欲亟至于周、孔;爲治之始,欲化及于堯舜;爲朋友之始,欲契合之深;爲君臣之始,欲道之大行:是不能積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周易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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