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閏夫妻柴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秦閏夫妻柴氏》人物故事小傳
柴氏,晉寧路人。夫閏夫病死前遺告柴氏善撫前妻所遺之長子和她自己所生之次子。柴氏不忘夫言,竭力撫養2子。后長子卷入一宗命案,依法當處以死刑。柴氏便帶著次子去為長子替罪。法官知實情后,深為感動,便免長子罪,次子亦得不死。
〔正 史〕
秦閏夫妻柴氏,晉寧①人。閏夫前妻遺一子尚幼,柴氏鞫②如已出。未幾柴氏有子,閨夫病且死,囑柴氏曰:“我病不復起,家貧,惟二子幼,汝能撫其成立,我死亦無憾矣。”閨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紡績,遣二子就學。
至正十八年,賊犯晉寧,其長子為賊驅迫,在圍③中,既而得脫。初在賊時,有惡少與張福為仇,往滅其家。及官軍至,福訴其事,事連柴氏長子,法當誅。柴氏引次子詣官泣訴曰:“往從惡者,吾次子,非吾長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鞠④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訊之他囚,始得其情。官義柴氏之行,為之言曰:“婦執義不忘其夫之命,子趨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釋免其長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時人皆以為難。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門而復其家。
《元史·列女傳》
〔注 釋〕
①晉寧:元路名,治所在今山西省臨汾市。②鞫:扶育,撫養。③圍:土木筑成的防守設備。④鞠(ju或ju):審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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