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相如》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藺相如》人物故事小傳
藺相如,戰國時趙人。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繆賢有罪欲奔燕,經相如諫勸,停止此舉。因持和氏璧出使秦,不辱使命,完璧歸趙,被拜為上大夫。又隨趙王會秦王于澠池,秦王使趙王奏瑟以屈辱趙王,相如使秦王擊缻,維護趙國威嚴。回國后,拜為上卿,寬宏禮讓,與廉頗成“將相和”。長平之戰前,曾諫阻趙括為大將,趙孝成王不聽,終于導致長平大敗。
[正史]
藺相如者,趙人也,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①。
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秦昭王聞之,使人遺趙王書,愿以十五城請易璧②。趙王與大將軍廉頗諸大臣謀;欲予秦,秦誠恐不可得,徒見欺③;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計未定,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宦者令繆賢曰:“臣舍人藺相如可使。”王問:“何以知之?”對曰:“臣嘗有罪,竊計欲亡走燕,臣舍人相如止臣,曰:‘君何以知燕王?’臣語之曰:‘臣嘗從大王與燕王會境上,燕王私握臣手,曰“愿結友”。以此知之,故欲往。’相如謂臣曰:‘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于趙王,故燕王欲結于君。今君乃亡趙走燕,燕畏趙,其勢必不敢留君,而束④君歸趙矣。君不如肉袒伏斧質⑤請罪,則幸得脫矣。’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臣竊以為其人勇士,有智謀,宜可使。”于是王召見,問藺相如曰:“秦王以十五城請易寡人之璧,可予不?”相如曰:“秦強而趙弱,不可不許。”王曰:“取吾璧,不予我城,奈何?”相如曰:“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⑥。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王曰:“誰可使者?”相如曰:“王必無人,臣愿奉璧往使。城人趙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趙王于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
秦王坐章臺見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傳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萬歲。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及前曰:“璧有瑕,請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沖冠,謂秦王曰:“大王欲得璧,使人發書至趙王,趙王悉召群臣議,皆曰‘秦貪,負其強,以空言求璧,償城恐不可得’。議不欲予秦璧。臣以為布衣之交⑦尚不相欺,況大國乎!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于是趙王乃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書于庭。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今臣至,大王見臣列觀,禮節甚倨;得璧,傳之美人,以戲弄臣。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故臣復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頭今與璧俱碎于柱矣!”相如持其璧睨柱⑧,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辭謝固請,召有司案圖,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相如度秦王特以詐詳為予趙城,實不可得,乃謂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傳寶也,趙王恐,不敢不獻。趙王送璧時,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齋戒五日,設九賓于廷,世乃敢上璧。”秦王度之⑨,終不可強奪,遂許齋五日,舍相如廣成傳。相如度秦王雖齋,決負約不償城,乃使其從者衣褐,懷其璧,從徑道亡,歸璧于趙。
秦王齋五日后,乃設九賓禮于廷,引趙使者藺相如。相如至,謂秦王曰:“秦自繆公以來二十馀君,未嘗有堅明約束者也。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故令人持璧歸,間至趙矣。且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臣請就湯鑊⑩,唯大王與群臣孰計議之。”秦王與群臣相視而嘻。左右或欲引相如去,秦王因曰:“今殺相如,終不能得璧也,而絕秦趙之歡,不如因而厚遇之,使歸趙,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
相如既歸,趙王以為賢大夫使不辱于諸侯,拜相如為上大夫。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
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于西河外澠池。趙王畏秦,欲毋行。廉頗、藺相如計曰:“王不行,示趙弱且怯也。”趙王遂行,相如從。廉頗送至境,與王訣曰:“王行,度道里會遇之禮畢,還,不過三十日。三十日不還,則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王許之,遂與秦王會澠池。秦王飲酒酣。曰:“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前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奏盆缻(11)秦王,以相娛樂。”秦王怒,不許。于是相如前進缻,因跪請秦王。秦王不肯擊缻。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張目叱之,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缻。”秦之群臣曰:“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藺相如亦曰:“請以秦之咸陽為趙王壽。”秦王竟酒(12),終不能加勝于趙。趙亦盛設兵以待秦,秦不敢動。
既罷歸國,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廉頗曰:“我為趙將,有攻城野戰之大功,而藺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賤人,吾羞,不忍為之下。”宣言曰:“我見相如,必辱之。”相如聞,不肯與會。相如每朝時,常稱病,不欲與廉頗爭列。已而相如出,望見廉頗,相如引車避匿。于是舍人相與諫曰:“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今君與廉頗同列,廉君宣惡言而君畏匿之,恐懼殊甚,且庸人尚羞之,況于將相乎!臣等不肖,請辭去。”藺相如固止之,曰:“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13)之,辱其群臣。相如雖駑(14),獨畏廉將軍哉?顧吾念之,強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趙者,徒以吾兩人在也。今兩虎共斗,其勢不俱生。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頗聞之,肉袒負荊(15),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曰:“鄙賤之人,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卒相與歡,為刎頸之交(16)。
太史公曰:知死為勇,非死者難也,處死者難。方藺相如引璧睨柱,及叱秦王左右,勢不過誅,然士或怯懦而不敢發。相如一奮其氣,威信敵國,退而讓頗,名重太山,其處智勇,可謂兼之矣。
《史記》卷八一
[注釋]
①舍人:家中食客,侍從。②易璧:交換玉璧。③徒見欺:白受欺辱。④束:捆縛。⑤肉袒伏斧質:光著上身伏在斧下,表示認罪。⑥曲在趙:錯誤在趙國方面。⑦布衣之交:布衣即貧窮之人,意為百姓之交。⑧睨柱:看著柱子。⑨度之:忖度,估計。⑩就湯鑊(huo):受烹刑。鑊:無足大鼎。以鑊盛水或油,燒沸,以烹煮犯人,古代酷刑。(11)缻(fou):瓦質打擊樂器。(12)竟酒:酒會結束。(13)廷叱:當廷叱責。(14)駑:愚笨,謙詞。(15)肉袒負荊:光著上身,綁縛荊條認錯,即負荊請罪的典故。(16)刎頸之交:生死之交。
[相關史料]
明王世貞《藺相如論》:
藺相如之完璧,人人皆稱之,余殺敢以為信也。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而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①趙也。趙得其情則弗與,不得其情則與;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與,曲在秦;秦城出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若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與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②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辭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予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③相如于市,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而責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④,再勝而璧終入秦矣。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柔信平,則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存趙者,天固曲成之哉!
明·鄭賢《古今人物論》卷五
〔注釋〕
①窺:窺測,企圖。②厚怨:極為不滿。③僇:同戮,殺害。④族:滅族,殺滅九族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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