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回式決策謀劃
決策謀劃的一種類型。指決策的謀略主體在認識到眼前的對抗格局與外部大環境、以及其他因素的緊密聯系時,放大思維空間,尋找間接的解決矛盾辦法的謀略方式。當對方在某地對我造成不利形勢時,我方不直接從該地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是在雙方利害攸關的另一地方形成反制約之勢,以解除某地的危機。三十六計中的釜底抽薪、圍魏救趙、借刀殺人等都屬于這種情況。這是一種積極的決策謀劃,常常能起到轉變危局的作用。
運用這種決策謀劃時對于處于劣勢的一方應當不為不利形勢所嚇倒,冷靜慎重,盡快考慮出在另一有利的地方制約住對方,確有把握地迫使對方在某地放棄對我的制約。同時,在迫敵就范時戰而勝之。對處于優勢的一方,應當千方百計盡快地解決為自己制約之敵,使對方無喘息機會,防止對方出現轉機。一旦對方在另一利害攸關處制約住自己,也不應慌張,應考慮周全,盡力扭轉不利形勢的發展,尤其不能在忙亂中上當受騙、造成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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