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承昭
字曼年,號香南。文城人。出身世代仕宦之家。曾祖父畢宿庚,乾隆丙辰恩科經魁[1],任直隸清河縣知縣; 祖父畢所密,乾隆甲午科舉人,官至護理[2]陜西按察使司; 父畢以恒,任兩淮新興場鹽大使,歷署草堰場、豐利場大使。承昭自幼隨父在揚州讀書,道光十七年 (1837) 拔貢,授浙江桐廬知縣,歷任7縣,皆有政聲,后升任定海同知,代理寧波知府。當時鄞縣因稅賦加耗過重,激起民變,民眾數千人據石山同官府對抗,浙江巡撫發兵剿之,民眾敗而進山。承昭居官素以民生為重,單騎馳往,曉以信義,陳說利害,民眾遂悉數解散,承昭因功升任寧紹臺道。任內關心民眾疾苦,縣內無冤獄,人稱“畢青天” 。后升任安徽按察使、浙江布政使。咸豐四年 (1854) ,改任安徽布政使,兼署巡撫。咸豐八年 (1858) 調任廣東布政使,署巡撫。
咸豐帝給畢承昭母親的封誥
承昭性耿直,不畏權貴,為政寬和,擇人、交友、選士注重人品德行。道光二十七年(1847),菏澤進士馬新貽于咸豐初年被授合肥知縣,時畢承昭在安徽政聲卓著,聞于京師,馬新貽與合肥李鴻章為同榜進士,遂約李持帖拜畢承昭為業師,自稱門生,但畢承昭鄙李鴻章之為人,只收馬新貽為門生。清同治元年(1862)秋,承昭卒于家,時年50歲。長子畢世模,字伯范,四品銜金華府水利通判。次子畢世椿,四品銜候補同知。三子畢世植,候選兩淮鹽大使,其后世居文城文山村、峰西村。
【注釋】
[1] 經魁: 明代科舉有以五經取士,每經各取1名為首,名為經魁。鄉試中每科必于五經中各中一經,列為前五名,清代習慣上亦沿稱前五名為五經魁,或五魁。
[2] 護理: 清制,省級長官出缺,未能及時派員接替,即以次級官暫代其職務,稱為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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