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范
文登人。明永樂九年 (1411) 中舉。任慶云學訓導,教授生徒耐心嚴格。升任鴻臚寺[1]鳴贊[2]。干事明敏干練,又出任高邑縣知縣事。在任勤慎明敏,不獵虛名,辦實事,凡有利百姓之事盡力為之?!陡咭乜h志》載: “孫范興學勸農耕織,剔除弊端,懲罰奸猾,百姓畏之如嚴父,愛之如慈母,至有政聲。”后離任回家養老,以德高望重被鄉里百姓所敬重。鄰里有糾紛,孫范均勸誡不要爭斗,和睦相處。后孫范祀高邑縣名宦祠、文登縣鄉賢祠。
【注釋】
[1] 鴻臚寺: 官署名。東漢以后,大鴻臚一官為朝祭禮儀之贊導,至清末廢,主官為鴻臚寺卿。
[2] 鳴贊: 鴻臚寺官員,位于主簿之下,序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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