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劉向·子罕辭玉
亦題《宋人有得玉者》、《子罕弗受玉》。西漢軼事小說。劉向編。原載《新序》卷七《節(jié)士》。趙仲邑編《新序選注》錄入。本事出自 《左傳·襄公十五年》。作品敘寫:宋國有個人,得到了一塊玉石,就把它獻給子罕,子罕不要。獻玉者就說:“我曾把它給玉工看過,玉工認為的確是寶玉,所以我才敢獻給你。”子罕說: “我把不貪當(dāng)作寶物,你把玉石當(dāng)作寶物,如果將它給了我,咱們兩個人都失去了自己的寶物,不如咱倆各人都保住自己的寶物。”作品贊揚了子罕“以不貪為寶”的高尚品質(zhì)。作品塑造了子罕的廉潔形象。子罕官為司城,主管筑城、興修水利之類的工務(wù),且兼任相國。他雖然位高權(quán)重,但能潔身自好。謝絕贈玉,典型地展現(xiàn)了他的高尚品德。故事有頭有尾,結(jié)構(gòu)完整,語言簡潔,敘事生動。故事后敘有“宋國之長者”的話,指出 “子罕之所寶者,至 (最精美)矣”,畫龍點晴,升華了主題。作品具有很高的思想認識價值,使后人受教益非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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