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韻會舉要》的主要內容,《古今韻會舉要》導讀
《古今韻會舉要》是中國古代韻書。元熊忠編,成書于元大德元年(1297)。版本有清光緒九年(1883)淮南書局本。
熊忠(生卒年不詳),字子中,元昭武(今福建邵武)人。音韻訓詁學家。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宋末元初音韻訓詁學家黃公紹編成《古今韻會》一書。黃書收集資料極為豐富,“大較本之《說文》,參以籀古隸俗,《凡將》、《急就》,旁行勇落之文,下至律書方技,樂府方言,靡所不究。而又檢以七音六書,凡經史子集之正音、次音、葉音、異辭、異義,與夫事物倫類制度,纖悉莫不詳說而備載之,浩乎山海之藏也”。(熊忠《古今韻會舉要·序》)當時在黃家坐館的熊忠,得以先睹黃書,但 “惜其編帙浩繁,四方學士不能遍覽”,(同上)于是刪繁舉要,補收闕遺,改編成《古今韻會舉要》一書。
此書共30卷,收字12652字,其中采自 《禮部韻略》9590字,加上《禮韻續降》、《禮韻補遺》的244字,毛晃《增修互注禮部韻略》所增的2142字,以及熊氏自增的676字。書中首載 《凡例》,包括 “韻例”、“音例”、“字例”和 “義例”。《凡例》是熊氏此書的總綱,其要點是:
1. 舊時韻書中,各韻的小韻排列無序 ,今此書每韻中先以四等分列小韻,然后同等的小韻又依三十六字母從 “見”到 “日”順次排列。例如東韻的小韻為:“公、空、東、通、同、濃、蓬、蒙、風、豐、馮、瞢、㚇、 匆、 叢、 中、 終、 充、 忡、 崇、 翁、 烘、 洪、 籠、弓、穹、窮、嵩、蟲、融、隆、戎、雄”,從 “公”到“籠”是一等開口韻母,聲母是見、溪、端、透、定、泥……: 從 “弓”到 “戎”是三等開口韻母,聲母是見、溪、群、心……; 最后 “雄” 是三等合口韻母。
2.按照舊時韻書,元代讀為同一韻母的字卻被分入數韻之中,而分在數韻之中的字元代又有讀為同一韻母的。今此書雖仍以舊時107韻編排,但每韻之中相同韻母的小韻排列在一起,并于最末注明以上小韻屬于元代哪一韻母。例如東韻 “籠”小韻后注: “已上案《七音》屬公字母”,“戎”小韻后注: “已上屬弓字母韻”。
3. 同等的小韻按照聲母為角(牙音)、徵(舌音)、宮 (唇音)、商 (齒音)、羽 (喉音)、半徵商 (半舌音)、半商徵(半齒音)的次序排列,每個小韻前加雙圈,以為醒目,并在首字下注明聲母名稱。例如東韻公小韻 “公”字下注: “沽紅切,角清音”,空小韻 “空”字下注: “枯公切,角次清音”。
4. 凡舊時韻書中異切同音而在一韻之中者,合并一處,并加圈,注明與何字音同。例如東韻蒙小韻首字“蒙”下注: “謨蓬切”,又 “瞢”下注: “謨中切,音與蒙同。”異切同音而在兩韻之中者,其一不再注明元代聲母、韻母,只注明與另一處同,也不合并。如冬韻“攻”字下注: “沽宗切,與東韻公同。”
5.古代典籍中有與字頭非同一字,但讀同字頭者,則列于字頭之后。例如東韻 “公”字下注: “《漢·呂后記》 ‘未敢訟言誅之’,注: 訟音公。”同時,元代俗讀有誤者,也隨加注明。例如覃韻 “酣”字下注: “胡甘切,音與含同。……俗作呼甘切,音非。”
6.所收字體,以《說文》為本,然后列出其篆、籀、隸、俗體,以明字體流變。
7. 每字以《說文》為據,指明造字結構,凡象形、指事、會意之字附以篆體,以便讀者省識;凡諧聲字必注明形符、聲符;凡假借字必注明其本字在書中何處。
8. 釋義的收錄范圍包括 《說文》所著的本義、其他字書、典籍中的引申義、假借義,以及學者的有關考證等。
根據以上凡例要點,可以看出熊氏此書雖然已將黃氏之書刪繁就簡,但是仍然包羅萬象,可謂集元代以前字書、韻書的大成。這樣做的優點自然是“援引浩博,足資考證;而一字一句,必舉所本,無臆斷偽撰之處,較后來明人韻譜,則尚有典型焉”;但同時也產生了缺點,即 “所注文繁例雜,亦病榛蕪”。( 《四庫全書提要》)
熊氏此書形式上雖然仍依宋代的三十六字母和劉淵《壬子新刊禮部韻略》的107韻排列,而在實質上卻隱含著元代的聲母系統和韻母系統。這兩個系統可以從此書卷首的 《七音》 (又名 “古今韻會舉要韻母”、“禮部韻略七音三十六母通考”)一文中考得。據研究,此書實有平聲韻母67個、入聲韻母29個、聲母36個。熊氏此書的聲韻系統對于研究元代語音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特別是此書仍然存有全濁聲母和入聲字,而與其后20來年問世的《中原音韻》大不相同,這可能是反映了當時南方漢語的語音實際。
參考文獻
- 1.張世祿:《中國音韻學史》,上海書店重版,1984。
- 2. 趙誠: 《中國古代韻書》,中華書局,1979。
- 3. 竺家寧:《古今韻會舉要的語音系統》,臺灣學生書局,1986。
上一篇:《古今小說(《喻世明言》)》的主要內容,《古今小說(《喻世明言》)》導讀
下一篇:《古城記》的主要內容,《古城記》導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