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正論》的主要內容,《辨正論》導讀
《辨正論》是在佛道斗爭中產生的佛教論著。法琳著。該書被收入歷代刊刻的佛教大藏經中。日本 《大正新修大藏經》第52卷亦收了該書。此外唐代僧人道宣所撰 《廣弘明集》第13卷,收錄了該書的 《十喻》、《九箴》等篇。中華書局1983年出版的由石峻、樓宇烈等選編的《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2卷第3冊中,也據 《廣弘明集》收了本書的 《十喻九箴篇》。
法琳 (572—640),是隋唐之際僧人。俗姓陳,潁川郡人。少年出家為僧,游獵儒釋道三教,博通內外典籍。為了解道教情況,他曾“權舍法服,長發多年”,著黃巾道服與道家交往。唐武德初年,才還歸佛教,住長安濟法寺。武德年間,有太史令傅奕上廢佛法奏事十一條,極力反對佛教競濫,一時朝野震動。許多佛教徒為維護佛教地位,紛紛著文作論,攻擊傅奕之說。法琳亦作《破邪論》2卷約八千多文,引經據典,斥傅奕之說為謬見。其時又有清靈觀道士李仲卿、劉進喜分別作 《十異九迷論》和 《顯正論》貶斥佛教,為破斥這些觀點,法琳又假借經史,廣征博引,著 《辨正論》8卷以弘揚釋宗。唐太宗貞觀十三年(639),有西華觀道士秦士英向太宗密告,說法琳所著的 《辨正論》訕謗皇宗,有罔上之罪,于是太宗大怒,將法琳下獄問罪,最后被判流放益州。流放前法琳曾作《悼屈原賦》以屈原自許。流放途中,因患疾病而病逝于百牢關菩提寺。
據唐釋彥琮所作《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見《大正藏》卷50) 記,由于參考資料不足,法琳作 《辨正論》從初稿到成書,歷時多年,直到唐貞觀年間才最后完成。《辨正論》全書8卷,分為12篇。1、《三教治道篇》(卷1、2)。從儒、釋、道三家的道德觀念及社會作用出發辨別三家優劣,認為“儒以忠孝,道以道德,釋以慈悲為立教之本,而釋教的慈悲范圍最廣”。2、《十代奉佛篇》 (卷3、4)舉晉宋以來直到隋唐十代君主、公卿宰輔敬佛奉法之事。3、《佛道先后篇》。4、《釋李師資篇》 (卷5),辨釋老先后,并論證佛為道師。5、《十喻篇》。6、《九篇篇》(卷6),針對道士劉仲喜的 “十異九迷論”設十喻九箴作答,以辨釋優于道。7、《氣為道本篇》 (卷6),敘述了當時道教的一般信仰。8、《信毀交報篇》(卷7),引 《宣驗記》、《冥祥記》等書記信毀佛教的因果報應故事。9、《品藻眾書篇》 (卷7),舉內外諸經典借以表明佛藏的奧旨妙意。10、《出道偽謬篇》 (卷8),從8個方面論述道經的偽謬。11、《歷代相承篇》 (卷8),從經典、禮儀等9個方面來論證道教仿效佛教之事。12、《歸心有地篇》(卷8),引梁武帝舍道歸佛文說明佛教是歸心之地。
該書作成后,在當時產生了極大影響。東宮學士陳士良曾為之制序。在當時流傳很廣。初唐時期的佛道之爭,是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事件。法琳的這部著作又是這次事件中的一個重要文獻,因此《辨正論》在中國佛教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而且這部著作本身就是佛道斗爭的產物、書中對當時佛道兩教的情況都有描述,因此為我們研究當時的佛教和道教情況提供了許多重要的資料。此外,《辨證論》中廣引儒釋道三教典籍,特別是其中引用了一些道教經典,因此這部著作就具有特別重要的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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