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拾遺》的主要內容,《本草綱目拾遺》導讀
《本草綱目拾遺》是中藥學著作。清趙學敏撰,成于1765年,刊于1864年。為拾李時珍《本草綱目》之遺余而作,故名。《清史稿·藝文志》載: “本草綱目拾遺,十卷。趙學敏撰。”清代 《八千卷樓書目》、《竹崦庵傳鈔書目》、《鑒止水齋藏書目》等均錄“本草綱目拾遺,十卷。趙學敏撰。”現存主要版本有:清同治三年甲子(1864)刻本,清同治十年辛未(1871)錢塘張氏吉心堂刊本,清光緒十一年乙酉(1885)合肥張氏味古齋重校刊本,商務印書館1955年版本,人民衛生出版社1963年橫排版。
趙學敏(約1719—1805),字恕軒,號依吉,清著名藥學家。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學敏與其弟學楷皆承父命學醫,名其堂曰“利濟”。自幼好博覽,凡星歷、醫術、藥物等書,無不潛心研究,積得成帙,匯近千卷。又親手植藥,詳察形性。著有 《串雅》、《本草綱目拾遺》二書,刊刻行世。另有《醫林集腋》、《養素園傳信方》、《祝由錄驗》、《囊露集》、《本草話》、《花藥小名錄》、《升降秘要》、《攝生閑覽》、《奇藥備考》等10書,總名之曰 《利濟十二種》,惜大多散佚。
《本草綱目拾遺》 10卷,卷首列有序例和正誤。“正誤”項下糾正《本草綱目》錯誤34條。各卷分論正品藥716種、附品藥205種,總計921種。卷1為水部,論藥24種;卷2為火部、土部、金部、石部,論藥106種;卷3為草部上,論藥67種;卷4為草部中,論藥80種;卷5為草部下,論藥81種;卷6為木部,論藥103種; 卷7為藤部、花部、果部上,論藥96種; 卷8為果部下、諸谷部、諸蔬部,論藥140種;卷9為器用部、禽部、獸部,論藥122種;卷10為鱗部、介部、蟲部,論藥92種。
本書總結了明代《本草綱目》之后一百多年藥物學發展的新成就,是清代重要的本草學著作,備受后世重視。它以補 《本草綱目》之遺、正李時珍之誤為宗旨,收錄了《本草綱目》未載的藥物716種,今天不少常用重要藥物如太子參、冬蟲夏草、鴨膽子等均首見于本書記述;有些藥物《本草綱目》雖已收載但其形態、功效、用法不詳者,乃為補之;對部分誤認、混認、誤分、錯論的藥物,都予厘正。同時,發掘并收錄了許多民間驗方和當時傳入的外來藥物及制藥方法,總結并闡發了趙氏本人的臨床經驗,對豐富和發展我國藥物學頗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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