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縣圖志》的主要內容,《元和郡縣圖志》導讀
《元和郡縣圖志》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地理總志。唐李吉甫撰。唐代政區,大體以安史之亂分為前后二個時期:安史之亂以前,主要實行州縣二級制(其中實行過一段郡縣二級制,但為時不長)。貞觀元年 (627),依名山大川,分全國為十大區域,即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十道。開元二十一年(733),析關內道置京畿道,析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為東西二道,分江南為東西和黔中三道,其余不變,共為十五道。道是監察區,不是行政區,政區仍是州縣二級。安史之亂以后,出現了藩鎮割據的局面,這些藩鎮“大者連州十余,小者猶兼三四”,(《新唐書·兵志》) 實際上在州縣以上又增加了一級政區,變成了三級制。《元和郡縣圖志》以貞觀十道劃分大區,道以下,述唐王朝實際統治的地區和四十七鎮割據的地區,并記敘其統領的州縣。所以,本書是一部反映唐元和年間藩鎮割據地理區域的總志。
李吉甫是晚唐統治集團中有政治遠見的人物。他有感于蕭何收取秦丞相御史圖籍,因而得知山川關隘險要,戶口物資虛實,終于佐漢勝楚,取得天下的歷史經驗,認為:“成當今之務,樹將來之勢,則莫若版圖地理之為切”。(《元和郡縣圖志》李吉甫序)他感到以前言地理者雖有數十家,但它們“尚古遠者或搜古而略今,采謠俗者多傳疑而失實,飾州邦而敘人物,因丘墓而征鬼神,流于異端,莫根切要”,(《元和郡縣圖志》李吉甫序)對于李唐王朝參考價值不大。遂決心編撰一部切用的地志,供統治者“審戶口之豐耗”,“辨州域之疆理”,加強中央集權之用。他在《元和郡縣圖志· 自序》中說: “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勢勝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此微臣所以精研,圣后之所宜周覽也”。這便是他撰著此書的主旨。
《元和郡縣圖志》 原有圖和志共40卷,又目錄二卷,總四十二卷。原書有四十七鎮圖,“每鎮皆圖在篇首,冠于敘事之前”。(《元和郡縣圖志》李吉甫序)圖的部分,早在北宋時就已亡佚,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 稱為 《元和郡縣志》。志的部分,南宋淳熙三年(1176)張幾仲用程大昌抄本付印的刻本已有缺佚,但仍大體上保持四十二卷之數。宋以后,目錄二卷亡佚,又缺第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卷,今全書僅存三十四卷。
現存較好的版本,有乾隆三十八年(1773)刻印的武英殿本、光緒六年(1880)刻印的金陵書局本(又稱江南本)。另有仿明本(戈襄校舊抄本)、錢氏通經樓抄本數種。一九八三年,中華書局出版了賀次君點校的《元和郡縣圖志》,該本以金陵書局本為底本,參校其他各本,輔以標點,排印而成,這是當前最好的普及本。
清代學者對《元和郡縣圖志》做過不少校勘、補缺工作。周夢堂的《元和郡縣圖志闕卷逸文》,繆荃孫的《元和郡縣志闕卷逸文》,對于此書補逸有一定參考價值,中華書局已將它們收在《元和郡縣圖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之后。
李吉甫(758—814)字弘憲,唐趙州贊皇(今河北贊皇) 人。“少好學,能屬文”,“尤精國朝故實,沿革折衷,時多稱之”。入仕后,久放外官,曾任忠州、郴州和堯州刺史。元和二年(807)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三年(808) 九月,出任淮南節度使。六年(811)正月,再次入朝為相,不久暴病死。李吉甫任地方官時,能深入民間,“備詳閭里疾苦”。“曾于高郵縣筑堤為塘,溉田數千頃,人受其惠。”入朝為官后,主張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藩鎮勢力。他“上言屬郡刺史得自為政”,借以限制藩鎮的權力;又破除德宗以來藩鎮 “終身不易地”的慣例,“凡易三十六鎮,殿最分明”。元和六年(811)平定劍南節度使之亂,亦“吉甫謀居多”。九年 (814),淮西節度使吳少陽卒,他又“經度淮西之謀”,勸憲宗乘機取淮西,李吉甫深受統治者賞識,他死后,“憲宗傷悼久之,遣中使臨吊,常贈之外,內出絹五百匹以恤其家,再贈司空。”(《舊唐書·李吉甫傳》)
李吉甫 一生,著有《六代略》、《百司舉要》、《元和十道圖》、《刪水經》、《元和郡縣圖志》等。除《元和郡縣圖志》 外。其余皆已不傳。
本書40卷,卷1—4關內道;卷5—11河南道;卷12—15河東道;卷16—19河北道;卷20—23山南道;卷24—淮南道;卷25—30江南道;卷31—33劍南道;卷34—38嶺南道;卷39—40隴右道,共約60萬字。本書是一部以記載疆域政區為主的地志。但涉及范圍很廣,主要內容有四方面。
1、疆域政區方面:《元和郡縣圖志》反映了安史之亂后國力衰弱,疆土縮小,唐元和年間的疆域政區情況。當時隴右已陷于吐蕃,作者為了表示有志于“收復故土”,仍將其列入記述范圍。在政區方面,它記載了唐王朝直接控制的京兆府、華州、同州及其轄縣;鳳翔、涇原、邠寧、鄜坊、靈武、夏綏銀、汴宋、鄭滑、陳許、徐泗、振武軍、蔡州、淄青、河中、河東、澤潞、河陽三城懷州、魏博、恒冀、易定、滄景、襄陽、山西南道、西川、東川、嶺南等節度使,陜虢、宣歙、湖南、福建、黔州、浙西、鄂岳、江西等觀察使,桂管、邕管等經略使及安南都護府所控制的州縣,具體反映了安史亂后,“自國門以外,皆裂于方鎮”《新唐書·兵志》)的局面,《元和郡縣圖志》記載唐代政區沿革時,往往追述到周秦兩漢,許多關于南北朝政區沿革的記載尤為可貴,南北朝時期的正史,除《宋書》、《南齊書》、《魏書》外,皆無地理志;《隋書·地理志》雖稱梁、陳、北齊、周、隋五代史志,但隋以前的四個朝代記載較為簡略,《水經注》雖是北魏地理名著,但它畢竟以記述水道為主。因而,本書保存的這一時期的史料用處較大。許多唐代以前的重要都邑、城鎮、關隘、津渡、陵墓等,皆賴于它的記載才能考知其地望。
2、自然地理方面:唐以前的地志中,除《漢志》和《水經注》外,在北魏至唐元和年間三百多年中,沒有一部比較詳實的記載河流湖泊的地理書流傳下來,而這一時期的地理現象發生了不少變化,許多水體的名稱有更易,經流有變遷。《元和郡縣圖志》按縣記載了大小河流五百五十余條,湖澤陂池一百三十多個,對于我們研究這些水體三百年來的變遷,了解唐代河流湖泊的分布情況,十分有用。
3、經濟地理方面:《元和郡縣圖志》每州“貢賦”之下,記載各地區物產分布情況,諸如各地特產、礦物、手工業,水利設施,監牧場地、馬匹數字、冶官鑄錢、產油礦井等;有的州下,還有“鄉”的統計數字,這些是研究唐代經濟地理的重要資料。
4、人口地理方面:《元和郡縣圖志》記載了盛唐開元時代和后唐元和時代的戶口數,它們是研究安史之亂前后各地戶口的變動的重要依據。
《元和郡縣圖志》是一部史料價值很高的地理著作。它所引用的書籍和碑記有一百余種,其中有許多今已失傳的珍貴史料。它記載的建置沿革和其他地理內容,很多與《舊唐志》、《新唐志》不同,經歷代學者考證,《元和郡縣圖志》所載多可依據,故《太平寰宇記》、《讀史方輿紀要》、《嘉慶重修一統志》引用甚多。它開創的體例,對后世總志有很大影響。《元和郡縣圖志》府州下附載“府境”、“州境”,記述該府州“四至”“八到”,為《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元明清《一統志》所繼承。專門記載各地進貢物產品種和數量的 “貢賦” 一項,也為《舊唐志》、《新唐志》、《宋志》以及后世總志所沿襲。以前歷代正史地理志只載一個年代的戶口數,《元和郡縣圖志》在大部分地區載有開元和元和二個戶口數,這種累集不同年代戶口統計數的做法,也為后代地志所重視。
李吉甫裒輯漢、魏、六朝各家地志,又采集《水經注》及《括地志》等文獻,記述山川、城邑、戶口、貢賦等,很多是正確的,但因循舊說,失于考證之處,亦在所難免。程晉芳《元和郡縣志·跋》 (《勉行堂文集》卷五)、嚴元照 《書元和郡縣志后》 ( 《悔學庵文集》卷六)對本書的錯誤或不妥之處皆有指正,繆荃孫《元和郡縣圖志闕卷逸文》中華書局校勘記也指出錯誤多條。
《元和郡縣圖志》記述本當以元和為斷,但有些內容卻不是元和時代制度,為后人續入。有些項目的內容記載不齊全,今本《元和志》所記共二百六十六府州,其中只有涇、原、寧、慶、鄜、坊、丹、延、陜、魏、潤、梧十二州與太原一府有“墾田”一項,十三府州中,除潤州外,皆未載墾田數字。在戶口數字中,大部分府州有開元、元和二個時代數字,內六十一州只有開元戶數、一州是貞觀戶數、十二州為開元戶數。另外,太原、汾、沁、儀、嵐、石、忻、代、蔚、朔、潞、懷、興、扶、鳳、文等十六府州所領六十五縣只有開元戶籍,西北、西南地區的部分州縣卻沒有任何時代的統計數。
參考文獻
- 1.王文楚、鄒逸麟:《我國現存最早一部地理總志—— 〈元和郡縣志〉》,《歷史地理》 創刊號。
- 2. 楊正泰: 《中國歷史地理要籍介紹》,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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