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的藝術》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法國新古典主義的立法者布瓦洛著。本書是新古典主義文學理論的經典。此書模仿賀拉斯的《詩藝》,用韻文寫成,共4曲1100行。中譯本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布瓦洛在書中把理性奉為文學創作和理論的最高標準,認為“一切文章只有從理性獲得價值和光芒”,一切作品都要以理性為準繩。故此,文藝的美只能由理性生產,美的東西必然是符合理性的,他認為符合理性的東西必然帶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所以文藝作品必須表現出事物中的普遍性。這就要體現藝術中真善美的統一。布瓦洛還反對悲劇用浪漫主義的格調,反對喜劇油腔滑調,并提出悲劇的“三一律”。他寫道:“理性使我們服從它的規則,我們就要求按藝術去安排情節”,他過分輕視內容而重視形式技巧,認為思想沒有新鮮的,只有表現思想的語言才會是新鮮的。”總之,沒有語言,盡管有神圣才華,無論你寫什么,你還是壞作家”。布瓦洛過分強調規則,而忽視了藝術中想象的作用,所以他看不起不合古典規則的傳奇體敘事詩,反對詩人運用《圣經》中的神奇故事。由于他過分崇拜古典,缺乏歷史發展觀點,所以對新事物采取排斥的態度。不過,本書中規定的古典傳統詩歌的寫作原則,由于迎合了當時文藝的封建貴族性,必然受到重視,被認為是古典主義原則的不易經典,極大地影響了18世紀的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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