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易錄》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居易錄》34卷,清王士禛。王士禛,(1634~1711)字子真,一字貽上,晚號漁洋山人,山東新城人,順治十五年(1658)進士。后人因避雍正皇帝胤禛諱,改稱他為“士正”,乾隆時又因“士正”與其原名不同音,詔改“士禎”,因此清人都通稱他為王士禎。他在清初以學識淵博著稱,一生著作極為豐富,單是筆記就有《居易錄》、《池北偶讀》、《香祖筆記》、《古夫于亭雜錄》、《分甘余話》等5種,并且都很有名。《居易錄》是他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任左副統(tǒng)御史以后,至康熙四十年(1701)升任刑部尚書以前,共13年間所記。書前有作者自序,謂書名取自唐顧況“長安米貴,居大不易”之語。
《居易錄》在王士禛的筆記中是篇幅最大的,也是內容最廣泛的一種。大概說來,包括記書、論詩、記人、記時事這樣4個方面的內容,和《池北偶談》相類。《居易錄》記書主要也是以記其見聞為主,而不著重考據。但這種見聞很有價值,王士禛平生經眼書籍極多,他的記載反映了清初典籍的流傳存佚情況,因此乾隆間學者撰寫《四庫提要》時,每每引述《居易錄》的記載。考證本非王士禛之所長,但此書的考證也不無可取之處,如第8卷根據《漢書·郊祀志》“大山川有岳山,小山川有岳壻山”句和裴松之《三國志注》引漢人董承稱丈人云云,考辨岳丈的稱呼早在漢代就有了,而不是象人們通常所認為的那樣,起于唐張說的“泰山之稱”。《居易錄》的編例比較混亂,曾遭到《四庫提要》的指責,其中記時事的內容有時采用起居注的體例,依月日為序,“有乘義例”。另外書中常常記作者本人的居官事跡,有意無意地流露出一些夸耀之意,也不免受到后人批評。
此書尚無點校排印本,較通行的版本是《王漁洋遺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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