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義》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清章學誠撰,史論專著,全書9卷。有1921年吳興劉承干刻《章氏遺書》本,1985年中華書局出版葉瑛《文史通義校注》。
章學誠(1738~1801),字實齋,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少隨其父章鑣居湖北應城縣署,25歲肄業北京國子監,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中進士,時年41歲,歸部銓選,終未得官,一生很不得志。《文史通義》是他35歲時,在朱筠的安徽學署中,于公余之暇所撰述的,成書于嘉慶元年(1796)。該書沒有明確的組織體例,所論內容極為廣泛,實為關于經史詩文諸學的論文總集,其中《浙東學術》一篇,作于嘉慶五年(1800),即其逝世前一年,由此可見該書是長時間積累而成的。
該書分為內篇6卷,外篇3卷,各有多篇論史的文章。其主要史學觀點是:一、“六經皆史”論。章學誠認為:“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他在《浙東學術》中說:“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后人貴經術,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談經,似于人事之外,別有所謂義理矣。”在《報孫淵如書》中說:“愚之所見,以為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六經特圣人取此六種之史以垂訓耳。”這些都說明他認為經就是史,經學就是史學的觀點,打破了過去重經輕史的學風,擴大了古史研究的范圍,對先秦史學史和史料學的研究作出了貢獻。二、提倡方志。我國方志起源很早,但是,方志作為一門專門的學問,則是章學誠所創立的。三、在史學方法上有很多創見。他發展了劉知幾的史學理論,于“才、學、識”之外,提出“史德”。他說:“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具備了“義、事、文”方可稱為“史家”。他強調治史要有尊重史實的基本態度,不能以主觀偏見代替客觀史實。即“盡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態度。此外,他認為,古來史書就其性質而言,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即所謂“撰述”和“記注”。前者指史學著作;后者指史料纂輯。這些都是作者精深獨到的見解,對研究史學貢獻了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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