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書》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明末清初孫承澤撰。孫承澤(1592~1676),字耳北,號退谷。崇禎進士,官給事中,李自成進北京后,曾受命為四川順慶防御使,后又仕清,官至吏部左侍郎,但不久即致仕。該書又名《崇禎事跡》,共18卷。內容主要為大臣章奏,及部分詔諭,偶有作者當年在朝中時的見聞記敘。屬資料長編性質。體例仿沈德符《萬歷野獲編》,每篇以四字或五字標題,各篇以紀事之體按年月順序編排。崇禎為明朝末代皇帝,因清兵入關,縊死于煤山,實錄闕如。而記述崇禎一代史事的史書,如《烈皇小識》、《崇禎朝遺事》、《崇禎奏疏匯輯》等,但內容尚不詳細,體例亦不完備,該書體例雖與實錄不合,但崇禎一代的很多章奏史實,均得以保存下來。且作者曾任職于吏、戶、刑、工各部、于朝政、經濟十分留心,于北京的政壇事跡也十分熟悉,故所搜集的材料十分珍貴。尤其是保存有一些不見于《明史》及《明實錄》的第一手檔案材料,具有較高的研究參考價值。如第1卷中《禁交結內侍》條載有崇禎元年(1628)二月詔諭,《禁私閹割》條載有同年五月詔諭,可以反過來印證明代宦官干政之弊。第2卷中《京支錢糧數目》條載有崇禎二年(1629)五月倉場侍郎南居益的奏章,《邊鎮錢糧數目》條又載有南居益的另一奏章,詳細地開列了當時北京及邊鎮的錢糧支出情況,每年較舊例“共增銀六十六萬余兩”。第4卷中《賑濟陜西》條中載有崇禎四年(1631)正月詔諭,稱“陜西延綏等處,屢報地方饑荒,小民失業,甚有迫而從賊自罹疑刃者。”間接地反映出高迎祥、李自成起義的背景。又第14卷《襄藩之變》條中,又記有崇禎十四年(1641)二月張獻忠、羅汝才攻入襄陽城,殺襄王,發銀50萬以賑饑民一事,亦屬難得。康熙四年(1665)清朝政府曾頒有諭旨,準備修纂《明史》,征求各地官民之家如有記載天啟、崇禎時事跡之書,即著送官,雖有忌諱之語亦不治罪。該書即為作者晚年居家期間,為承旨協助纂修《明史》而編輯的。當時未曾刊行,至乾隆間又屬禁書,故而傳本極少。1989年浙江古籍出版社據浙江圖書館藏嘉業堂抄本為底本,出版有點校本,收入《明末清初史料選刊》,是目前較為通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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