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吊伐錄》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大金吊伐錄》編者佚名。此書主要匯錄金太祖和金太宗起兵滅宋的檔案材料,以吊民伐罪命意,故名《吊伐錄》。其編者系金人無疑,且金代已有刻本,見于明人記載。明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著錄此書為2卷,但清代已無傳本,乾隆間修《四庫全書》時,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此書,因未見《千頃堂書目》的著錄,不知原為幾卷,故將其重分為4卷,今天的傳本都源自《四庫全書》本。
此書系編者匯集有關宋金往來國書、誓詔、表冊、文狀、檄書,牒文等檔案材料編排而成。因金太祖天輔六年(1122)以前的往來國書已經不存,所以此書從天輔七年宋金交割燕云之地開始,首篇《與宋主書》題下有原注云:“天輔七年正月己卯。其以前者,軍上不留。”在過錄這篇國書之前,編者先追溯了從天輔六年以來宋金歷次交涉的情況,以略備始末。以后從宋金雙方交割燕云,張黨起兵叛金,金軍起兵滅宋,冊立張邦昌偽楚,降封宋徽宗、宋欽為昏德公、重昏侯,直到冊立劉豫偽齊,所有檔案文書都全錄原文,并注明年月日,且按時間順序編排。最末兩篇是《劉蜀王進封曹王制》、《曹王劉豫謝表》,此系劉豫被廢為蜀王后,又于金熙宗皇統二年(1142)改封曹王的制書和劉豫本人上的謝表,這是本書收錄的檔案中時間最晚的兩篇。除了與宋金間有關的檔案文書外,本書第4卷中《還收錄了4篇遼天祚帝降書、謝罪表等,因其也有關金朝吊民伐罪的意旨。所以一并附入。全書共收161篇檔案文書,其中雖有49篇見于徐夢萃的《三朝北盟會編》,但由于兩書的資料來源不同,所以文字頗有差異。如此書第3卷所載《秦檜乞立趙氏狀》,是靖康之變時任御史中丞的秦檜請求金人保存趙氏宗室的一篇文狀,全文共200余字,而《三朝北盟會編》第80卷所載此狀卻長至1500余字,全篇無一句相同,宋人的其他史書,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東都事略》等,所載也都與《會編》相同。但據王明清《揮麈錄》記載,這篇文狀是由御史馬伸起草,而逼秦檜簽的名,當時傳世的文狀并非原文,而是秦檜原來偽造的,書狀中一再表白他對趙宋王朝的忠心,是為了博取美名。其原狀因在金人手中,宋人均未見過,所以徐夢莘、李心傳等人也不免為秦檜所愚。《大金吊伐錄》所載的這篇文狀是當時的原文,它的史料價值是不言而喻的。
本書有《叢書集成初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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