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簡介|鑒賞
清代白話長篇公案小說,全稱《施公案奇聞》,或作《施案奇聞》、 《施公案傳》, 又名《百斷奇觀》,九十七回。不題撰人,作者不詳,首有序,序后署“嘉慶戊午(三年,1798)新鐫”,書當寫于此前。今存最早版本為嘉慶二十五年刊廈門文德堂藏板本,其后有道光四年刊本衙藏板本、道光九年金閶本衙藏板本、道光十九年學庫山房藏板、京都文義堂藏板、聚經閣刊本,其他還有務本堂、善成堂、成都文林書局、藜照書屋、煙臺文勝堂藏板等刊本,現有寶文堂書店整理出版的校點本。
書敘康熙時施仕倫為泰州知州后替民作主平反冤獄,除奸鋤暴的故事。實有其人,名施世綸,其事跡經眾口傳說,說書藝人敷演加工,戲劇家剪裁加工,小說家修飾擴充,逐漸創作出來。行文通俗淺露,略如明人《包公案》而情節稍加曲折,一案或亙數回;且斷案之外又有遇險,逐險弄奇之間亦寫人情,已為公案俠義小說合流的先導,顯示著小說演進的趨向。
《施公案》以施仕倫斷案為線索展開情節,歌頌了清官清正廉潔、克己奉公的品德和俠客們的不避兇險為民除害、伸張正義的品質;揭露了社會的黑暗和不法官僚、地主、奸盜、地痞的丑惡。清官與俠客合作,是勇力與智慧的結合。其鋒芒所向,穢污盡掃,善人必獲福報,惡人總有禍臨,邪者定遭兇殃。這是清代廣大下層民眾在封建禮法范圍內對真、善、美的追求,對假、丑、惡的批判;是企望保護、救助的依附心態的寫照。魯迅稱其“為市井細民寫心”,寫的雖是不平、憤怒和抗爭,但骨子里卻埋藏著跪著的靈魂。鄭振鐸先生在論及此類小說發達原因時說:“便是一般民眾,在受了極端暴政的壓迫之時,滿肚子的填塞著不平與憤怒,卻又因力量不足,不能反抗,于是他們的幼稚心理上,乃是懸盼著一類‘超人’的俠客出來,來無蹤,去無跡的,為他們雪不平,除強暴,這完全是一種根性鄙劣的幻想;欲以這種不可能的幻想,來寬慰了自己無希望的反抗的心理的。” (《論武俠小說》)
《施公案》保存著口頭文學的特點,語言雖粗俗,然讀之上口,聽之入耳。第五十四回寫瑯琊山新添兩個英雄時先有一番鋪排: “這里閻羅頭戴一頂豹子冠,身穿一件魚鱗襖,銅裹鐵尖膝鞋,腳下丟襠叉褲,另有一種絕技——那魚鱗甲內暗藏著四百七十個鐵彈子,到了斗爭之時,遇見敵手,即使用此暗器傷人。任你再眼明手快,也要傷損。”語言尋常已極,然由藝人氣口連慣地說出,助以表情、手勢,竟也生氣虎虎。第一七八回寫一座小飯店中跑堂的迎著等急了食客的拍桌聲,連跑帶嚷的一串話,更是生活氣息濃郁、 妙趣橫生:“來了……您老人家要吃魚呢,是糟魚,是穌魚,鍋燒鲇魚,溜魚片,燴甲魚,白魚?要吃肉呢,燒紫姜鹽煎肉, 排骨, 丸子、炸肉骨碌兒……”雖屬報菜譜的口頭話,然跑堂的急心巧吻的情態竟也伴隨爆豆般的言語躍然紙上。至于寫兩軍廝斗、寫民婦告狀,雖多套語,然逼真傳神不會敗胃,亦不宜全予鄙棄。
《施公案》雖系章回小說,結構卻與《三國演義》、 《水滸傳》有別,保存了說話藝術更多的特點。它的斷案故事勾連全書,活潑鮮亮,更合聽眾脾胃。前一案水將落而石未出,后一案竟已波橫而山見。數小案束結為一大案,或一大案枝分數小節。案與案間雖為獨立關目,卻也貫通自然。此種結構,在藝術成熟程度上高于《彭公案》, 遜于《忠烈俠義傳》,顯示著民間藝人在藝術上探索的足跡。在情節安排上,雖有故弄玄虛、追奇逐妄之嫌,多有鑿空不實之弊,然白宋氏刺殺地主、孟文科被燒身死諸案,曲折有致的敘寫,懸念迭出勾人心腸,倒也是民眾經驗和智慧的積累。至于丟牌、 盜馬、奪杯一類情節,雖系子虛無有,亦足寓目,長期滿足著普通百姓的審美需要。
在《施公案》故事情節中顯現出的施仕倫和眾俠客,確如胡適所說是“箭垛式的人物”。但是,其思想性格卻不全然單整劃一。施仕倫雖則剛毅峭直,卻也有俠客星散后的痛苦,孤掌難鳴后的反思;雖則一心在國、一意在民,卻也有體恤下屬的溫情,在與贓官顯宦的生死較逐中也不乏幽默。較《包公案》中的包拯減少了稍許傳奇色彩,浸染了一些凡俗氣韻。黃天霸雖系《彭公案》中黃三太之子, “霸”氣十足,卻不似其父一味的“豪”與“俠”。行俠仗義于江湖之上,他狂稱其名“叫‘我’”,眼空四海,無憂無畏。跟清官走“正路”之后,只因徒使氣力、狂拚性命而功名無望,便嗒然若失,凄苦煎心,行不知所之。他雖為“忠”斷“義”,鏢斃結義弟兄,功成名遂后竟仍能信義全交,恩結江湖故友。這是清代人民歆慕功名,樂為臣仆而又未消盡綠林結習的反映;也是由以“善”為美演進到以“真”為美的審美原則,在俠義公案小說中雖細微卻不容忽視的體現,聽書者雖可略而不計,而研讀者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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