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兒重旺曹家莊》簡介|鑒賞
明代白話短篇小說。見《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曹可成用五百兩銀子,從妓院贖回趙春兒,但他很快耗盡家財。趙春兒取百金相助,又被很快揮霍。他難于啟口再借,在艱難困厄中度日。三年服滿,春兒不忘舊情,與之結成夫婦。她拿出三百兩銀子,讓丈夫經商,又被哄騙。春兒把家私全交給曹可成,不到一年,坐吃山空。十五年后,他和殷盛邂逅相遇,欲買官求富。春兒經過試探認定丈夫已有悔改,即取出多年績麻的積蓄,選了泉州府經歷,后升廣東潮州府通判,夫婦衣錦還鄉。
“又仗紅顏再起家”,小說通過曹可成由窮變富的故事,贊揚了趙春兒助夫成家的美德。“入話”列舉梁夫人,李亞仙說: “有志婦人,勝如男子”;結尾盛稱趙春兒“如此紅顏千古少”,和傳統的視婦女為“尤物”、 “禍水”的觀點不同,表明了作者進步的婦女觀。
小說還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社會現實的黑暗,例如,買官制度等。曹可成做官三年, “宦資約有數千金”,大多是從人民處搜刮來的。有了錢,大肆揮霍,乃至傾家蕩產,是貴族浮绔弟子的特征,曹可成正是這樣的典型。然而,他在趙春兒的幫助下,改過從善,體現了當時市民群眾的道德倫理觀念。
趙春兒,是小說刻劃得最為成功的藝術形象。她很有心計,在丈夫落難時,慷慨解囊,但他不知“稼穡艱難”,且放任他去。在困難時,與他結婚,表現出高尚的美德。明知丈夫會敗家,仍將全部家私相托,有難得的婦人亮節。尤其是十五年績麻所蓄千金,足見其精神。小說在絲絲入扣的情節描寫中,展現了趙春兒的鮮明性格,有較強的藝術魅力。
上一篇:《賈荃※》簡介|鑒賞
下一篇:《這也是一個人》簡介|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