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言不盡意
古代與詩學有關的文論概念。雖然《易·系辭傳上》早就稱引孔子的“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之說,但《易·系辭傳》實際是以此為導語而發(fā)為“圣人立象以盡意”之論。因此,哲學與文學上的“言不盡意”論,實際上語出于《莊子·天道》篇:“世之所貴道者,書也,書不過語,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而世因貴言傳書。世雖貴之,我猶不足貴也,為其貴非其貴也。故視而可見者,形與色也;聽而可聞者,名與聲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聲為足以得彼之情! 夫形色名聲,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則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豈識之哉!”意思是說,書籍文辭之所以可貴在于記錄了語言,語言之可貴在于反映了人的情意,然而人的情意的產(chǎn)生,隨具體條件而變化,其思維想象可以超越時空限制,這又不是具有物質外殼的語言所能充分、全部表達的,因而其中究竟保存多少作者的真情實意,是很難說的。一切事物都有外貌與內質,人們的認識與表達如果只停留在其形狀、聲音、顏色、名稱的表面,而沒有透過現(xiàn)象去發(fā)現(xiàn)其內在本質,發(fā)現(xiàn)世界事物的豐富多樣、精深微妙,那實在太遺憾了。古代關于“言意之辨”問題的爭論,儒家強調言可達意,如孔子標舉“辭達”(《論語·衛(wèi)靈公》),肯定“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這是很有道理的。語言作為人類進行思維與交流思想的重要工具,理所當然地為抒情達意服務,而文學則借語言得以長期保存和廣泛流傳,有著對知識的延續(xù)與發(fā)展文明的偉大作用。然而言、文與意三者之間,既密切聯(lián)系,又屬不同的現(xiàn)象,其間也存在著矛盾。儒家在這矛盾的復雜關系方面,有所忽略,因而道家創(chuàng)為“言不盡意”之論。儒、道二說,各抒己見,容有偏勝,但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進行探討,都有益于對“言意之辨”問題認識的深化。特別是莊子,揭示了“言”和“意”的矛盾,恰恰為彌補其間的差距,突破語言文辭的局限,并啟發(fā)了深入一層的文學思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莊子肯定了“言貴意”的前提,但同時指出了“不可言傳”的客觀事實。正如現(xiàn)代語言學家所指出,語言表達思想的功能也有它的局限性,因為語言只表現(xiàn)一般的東西,“而人們所想的,即語言所要表達的,卻是特殊的、個別的東西,自然會產(chǎn)生一些矛盾。有的時候,特殊的、個別的東西的復雜性難以用言詞一一窮盡地表達出來,因而在所要表達的意思上留下一片空白”(葉蜚聲、徐通鏗《語言學綱要》)。于此可見,道家的“言不盡意”之說,雖然不可能排斥不可知論的唯心成分,但卻也有其一定的科學根據(jù),所以陸機《文賦序》有“恒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之嘆。后來如劉勰《文心雕龍·神思》、歐陽修《書梅圣俞詩集》,隨處可見其影響。《莊子》的“言不盡意”論,啟示詩歌文學創(chuàng)作追求言外之意,對于促進形象思維和文學創(chuàng)作,產(chǎn)生了良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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