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以少總多
古代詩學概念。語見劉勰《文心雕龍·物色》:“以少總多,情貌無遺。”詩文對于社會生活和自然景物的反映,并不是纖毫俱足的機械摹仿。就語言文字本身的功能,也不能將情貌傳達無遺。因此,詩文創作往往要對所反映的情貌加以取舍藏露。或者說,詩文的藝術就是取舍藏露的藝術。所謂“情貌無遺”,并不是指情貌在語言文字中表現得無一闕漏,而是指“以少總多”手法給予讀者心理上的藝術效果。嘗鼎一臠,可以盡知其味,有限之中正有無限在。“以少總多”的創作意愿,實際上已埋下了后世所謂“藝術典型”命題的理論因子。但“以少總多”絕非少與多的任意排比組合,它是辯證法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詩大序》論“風”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已透露出藝術概括的敏銳眼光。陸機《文賦》則用形象的語言論述了藝術概括的方法途徑:“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而討源,或本隱以之顯,或求易而得難。”劉勰“以少總多”的提出,正是對前人經驗總結的結果。“以少總多”的具體內涵,就是“酌事以取類”,“撮辭以舉要”(《熔裁》)。前者是根據內容需要對題材進行精煉取舍,典型深刻地反映生活,所以《事類》篇主張“取事貴約,校練務精,捃理須核”。后者是指以簡約的言辭表達深遠的旨意。然而正如葛洪所說:“屬家之筆,亦各有病:其深者,則患乎譬煩言冗,申誡廣喻,欲棄而惜,不覺成煩也;其淺者,則患乎妍而無據,證援不給,皮膚鮮澤,而骨鯁迥弱也。”(《抱樸子·辭義》)因此劉勰又提出以“積學”、“酌理”濟“以少總多”。用現代藝術眼光來看,“少”之所以能“總多”,是因為“少”既具體形象又高度概括。具體形象是個性,高度概括是共性,共性與個性的辯證統一,才能曲盡情貌。如李白《靜夜思》,是以一輪明月之“少”,傳寫普天鄉思情貌之“多”。“以少總多”,兼顧個性與共性兩面,才能取得“情貌無遺”的藝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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