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真我
古代詩學概念。語見明王世貞《鄒黃州鷦鷯集序》:“蓋有真我而后有真詩。”先是宋元之際隨著對師古擬古現象的批判,對文學藝術個性特征的認識也有所加深。金王若虛《論詩詩》云:“文章自得方為貴,衣缽相傳豈是真,已覺祖師低一著,紛紛法嗣是何人?”元胡祗遹《跋元李詩軸》云:“大抵我輩自有胸中之妙,古人筆法自當遍修,直至自成一家,乃有真態。”他們均強調詩文之真的個性特征。至明代,復古擬古之風較宋元更甚,然對復古擬古的流弊的批判亦深了一層。李夢陽在《詩集自序》中提出“真詩乃在民間”,把真詩與真情相聯系,但還沒有認識到文學中一己之真的意義。發展到王世貞,才明確提出了“真我”之說。其《鄒黃州鷦鷯集序》批評了“矩鑊往昔,一循北地(李夢陽)、歷下(李攀龍)之遺則”的現象,指出:“此曹子方寸間先有它人,而后有我,是用于格者也,非能用格者也。……蓋有真我而后有真詩。”他明確地將“真”與“我”相聯系,要以格調為己用,用以表現一己之“真我”。當時徐渭曾尖銳地批判復古擬古的現象,稱:“非特字也,世間諸有為事,凡臨摹直寄興耳,銖而較,寸而合,豈真我面目哉!”(《書季子微所藏摹本蘭亭》)屠隆亦標舉“詩非他人聲韻而成”(《與友人論詩文》),李維楨提出“學焉各得其性之所近,成其才之所宜”(《滄浪生集序》)。他們雖沒有標明“真我”,但意指相近,均體現了明萬歷前期文學批評的新精神。“真我”之說對稍后公安派的崛起有直接影響,袁宏道標舉“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其精神正在于表達一己之“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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