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學·儒教·附:經學·周易
儒教經典。因傳說成書于西周,故名 《周易》,又稱《易經》,簡稱 《易》。《易》一名而含三義: 變易 (變化之道)、簡易 (以簡馭繁)、不易 (永恒之理)。《易經》 原來是一部筮占的“巫書”,所謂筮占,是一種以蓍草為工具來預知吉兇的神秘儀式,簡單地說,就是將蓍草 (一般是五十根) 按照一定的規則變化組合,得出某卦,然后根據 《易經》上的卦辭或爻辭,來判斷吉兇。《易經》 的基礎是陰陽八卦,陰陽是相反相成的事物或性質的抽象,例如天地、男女、夫婦、剛柔等等,《易經》 上用 “--” 與“—” 兩個符號來表示,“--”與 “—”疊加組合成八種基本圖象,象征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等八種自然現象,這八個圖象就是八卦,分別命名為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再兩兩相重,就組合成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卦象、卦名和卦辭; 卦象由爻組成,每卦有六爻; 每一爻也有爻象,“--” 為陰爻,“—” 為陽爻。一部 《易經》,原來就是由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以及三百八十六爻的爻辭組成的。卦象與爻象是一種含有象征意義的圖象,其變化的基礎是某種神秘的數理,據說,根據這種圖象與數理,就能預測吉兇禍福。這在古代是專門之學,名為 “象數之學”。《易經》還有所謂 “十翼”,取輔翼本經之意,就是解釋卦形、卦辭、爻辭的十篇文字,包括 《文言》、《彖》上下、《象》上下、《系辭》上下、《序卦》、《說卦》、《雜卦》等,也稱為 《易傳》。《易傳》本來是與《易經》分開的,東漢經學家鄭玄注釋 《周易》 時,就將 《易傳》分門別類附在經文的后面,這種經傳合一的版本,就是后來通行的 《周易》。據說,古圣人伏羲始作八卦,周文王重為六十四卦,孔子作 《十翼》,所謂 “人更三圣,世歷三古”,才有了這部 《易經》。《易經》 自古以來就是一部神秘的 “天書”,《易·系辭上》說: “天垂象,見吉兇,圣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圣人則之。” 據說,遠古時,龍馬馱著“河圖” 從黃河出現,伏羲根據此“圖”畫成八卦。《易·觀卦·彖》說: “圣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也就是說,《易經》 這部“預測吉兇” 的天書,是圣人“神道設教” 之具,它對于古代中國人的影響,是難以估量的。在西學東漸之前,中國人對于自然、社會、人生變化規律的認知模式,始終沒有超越陰陽八卦的思維框架。盡管從近代以來,歷史學家力圖將《易經》 “還原” 為古史,哲學家力圖將 《易經》“抽象” 為哲學,文學史家力圖將 《易經》“升華” 為詩歌,但在普通中國人心中,《易經》依舊是一部神秘奇妙的 “天書”,而這,也許正是其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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