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命題·性惡論
荀子提出的人性論。荀子雖然名為儒家,但骨子里卻是法家,韓非和李斯兩位大名鼎鼎的法家人物都出自他的門下。所以后人形容他是 “儒表法里”。荀子身上已經沒有孔、孟表現出來的 “賢人作風”,卻和商鞅等法家先驅一樣,對人性持一種不信任的否定式態度。也就是說,他盡可能從更壞的角度去理解人性,而不是抱著 “與人為善” 的態度去把人想得更好些。荀子對人性作了界定,將其與倫理道德區分開來,認為所謂人性是天生成的物欲,例如 “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 等,例如 “目好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服理好愉逸” 等,而爭奪、殘賊、淫亂等正是由這些物欲引起的,故人性惡。人并沒有善的根性,甚至斷言,堯舜和桀跖從人性上說,都是一樣的。人之所以有禮義道德,都是后天學來的,并非與生俱來的天性。所謂禮義道德正是為了限制人性而預設的種種規范,如果說人性是 “真”,禮義道德就是 “偽”,惡是 “真”,善是 “偽”。圣人之善并非 “真性”,而是通過培養道德、改造性情即 “化性起偽” 來達到的一種境界。這里的 “偽” 并非貶義,而是指 “人為”,與 “天生” 相對。荀子從 “性惡” 論出發,不但證明了禮樂教化的必要,而且為 “法治”提供了人性上的根據。也許,荀子對人性的認識比孟子要深刻得多,更符合人性的實際,尤其當中國人聽說并相信 “人猿同祖” 以及 “生存競爭、弱肉強食” 的進化論后,對儒教正統的人性論完全失去了信仰,卻從荀子的 “性惡” 論中找到了印證。但是,人性論永遠不可能成為生理學或生物學那樣的科學,它只是人賴以自信、自尊、自愛的一種精神支柱或價值觀念。當 “性惡”論成為人類的普遍信仰時,人類社會肯定也就變成了 “動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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