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文學(xué)的內(nèi)容·魏晉南北朝小說·志怪小說
所謂志怪,就是記載奇聞怪事。這類文字,早在先秦兩漢時代就已經(jīng)產(chǎn)生。譬如《山海經(jīng)》《神異記》《十洲記》《神仙傳》等就是這類著作。但在當(dāng)時,這還只是少數(shù)人的創(chuàng)作,并沒有形成規(guī)模,影響也有限。魏晉六朝以后,這類著作陡然增加,四百年間,大約產(chǎn)生了數(shù)十部作品,且內(nèi)容豐富,卷帙浩繁。其作者往往多是飽學(xué)之士,因而質(zhì)量也較之前代有明顯的提高。其主要原因是宗教意識的盛行,清談之風(fēng)的推動,文人著述意識的強化,所有這些都對志怪小說的創(chuàng)作和藝術(shù)進步產(chǎn)生重要影響。
志怪小說盛行于魏晉六朝,必然對當(dāng)時的社會生活有所反映。這個社會的顯著特征就是分裂混亂的狀態(tài)持續(xù)不斷。因此,百姓流離、千里絕煙的現(xiàn)象在當(dāng)時的志怪小說如《幽明錄》《冤魂志》中就有所反映。譬如《幽明錄》“樂安縣”條稱:“樂安縣故市經(jīng)荒亂,人民餓死,枯骸填地。每至天陰將雨,輒聞吟嘯呻嘆,聲聒于耳。”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那些達官顯貴,醉生夢死,橫征暴斂,乃至草菅人命等,如《拾遺記》“翔鳳”條記載石崇生活的奢靡等就是顯例。《列異傳》中的“望夫石”故事更是為大家所熟知:“武昌新縣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者。傳云:昔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而形化為石。”望夫石,各地均有類似的傳說:過去有一位婦人,思念從役在外的丈夫,佇立眺望,日久化為石,人們便稱此石為望夫石。不過,從現(xiàn)存較早的文獻來看,這篇記載應(yīng)當(dāng)是較早的一種。據(jù)《初學(xué)記》卷五引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亦載此事,背景也在武昌:“武昌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相傳,昔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夫而化為立石。”可見早期望夫石在武昌。但是后來又與孟姜女聯(lián)系起來,如遼寧興城市西南望夫山上的望夫石,就相傳是孟姜女望夫所化。這個歷史傳說后來幾乎家喻戶曉,并被歷來的文學(xué)家作為熟典寫進文學(xué)作品中。一介平民百姓,在離亂的時代,對自己的命運完全沒有能力把握,這不僅僅是個人的悲劇,也是時代的悲劇。此外,《搜神記》中的“韓憑夫婦”也是這類故事。1979年在敦煌西北馬圈灣漢代烽燧遺址里發(fā)現(xiàn)的漢簡,是目前所知最早記錄的文本:“書,而召韓朋問之。韓朋對曰:臣取婦二日三夜,去之來游,三年不歸。”到了《搜神記》中,這個故事增加到300字,大意說:宋康王之臣韓朋妻美,王奪朋妻,并罰朋為刑徒。朋妻密遺朋書,朋得書自殺。朋妻與宋王登臺,自投臺下而死,遺書愿與朋合葬。王不聽,分埋之,二冢相望。其上一夜間各生一樹,旬日大盈抱,彼此根交枝錯,又有鴛鴦一對恒棲樹上,交頸悲鳴。敦煌本《韓朋賦》長達2000字左右。前半部分的大意是:韓朋少年喪父,獨養(yǎng)老母,因?qū)⑦h仕,娶賢妻奉母,夫妻情投意合。朋婚后不久即遠仕于宋,長期不歸,其妻念之,致書于朋。朋得書心悲,意欲歸家而無因由,懷書不謹,遺失殿前。宋王得書,甚愛其言,遣其臣梁伯馳往朋家,取朋妻入宮。這些情節(jié)都不見于《搜神記》。賦的后半部分,主要情節(jié)與《搜神記》大體相合,但敘事較繁,在細節(jié)上頗有出入。這些故事所描寫的時代背景都早于魏晉六朝,但實際反映的黑暗政治則是一致的。此外,署名東陽無疑的《齊諧記》中的“薛道詢”描寫是人化為虎,復(fù)化為人的故事:
太元元年,江夏郡安陸縣薛道詢年二十二。少來了了,忽得時行病,差后發(fā)狂,百治救不損。乃復(fù)病,狂走,猶劇,忽失蹤跡,遂變作虎,食人不可復(fù)數(shù)。有一女子,樹下采桑,虎往取之食。食竟,乃藏其釵釧著山石間;后還作人,皆知取之。經(jīng)一年還家,為人。遂出都仕官,為殿中令史。夜共人語,忽道天地變怪之事。道詢自云:“吾昔常得病發(fā)狂,遂化作虎,啖人一年。”中兼便敘其處所并人姓名。其同坐人,或有食其父子兄弟者,于是號哭,捉以付官,遂餓死建康獄中。
作者為什么要這樣描寫?這是閱讀本篇后首先想到的問題。儒家經(jīng)典《禮記·檀弓下》有一則“苛政猛于虎”的著名故事:“孔子過泰山側(cè)。有婦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于虎也。’”這則故事與本篇有無相通之處?薛道詢發(fā)病狂走,最后變?yōu)榛ⅲ笆橙瞬豢蓮?fù)數(shù)”,這本身已經(jīng)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當(dāng)然作為志怪,就是記載各種傳聞異說,記載這類異事,也無所謂。問題就在后半部分。這位薛道詢后來又回變?yōu)槿恕6疫€出都做官,“為殿中令史”。吃人的虎成為官府的官吏,這里將官與虎視為二而一的東西。從這個意義上說,它與孔子所說的“苛政猛于虎”不是有某種相通之處嗎?佛教“好生惡殺,省欲去奢,六道輪回,善惡報應(yīng)”。我們讀同時代的《述異記》,其中有一則“太守化虎”條:“漢宣城太守封邵,忽化為虎,食郡民。民呼曰:‘封使君! ’因去,不復(fù)來。時語曰:‘無作封使君,生不治民死食民。’”另外,《神仙傳·欒巴》《玄怪錄·張逢》以及《聊齋志異》中的《向杲》《趙城虎》等均有人化虎的描寫。由此知道,在志怪小說中,這類官虎一體的故事并非僅見于《齊諧記》,說明將官視為與虎同道的想法,并非偶然一見。只是著眼點不同,因而各有其特點和價值。
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民群眾當(dāng)然不會任人宰割,因此,農(nóng)民的逃亡和不斷的反抗就成了當(dāng)時志怪小說經(jīng)常反映的另一個重要內(nèi)容。最典型的故事莫過于《搜神記》中的《三王墓》,敘述楚國巧匠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反被楚王殺害,其子長大后為父報仇的故事: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dāng)產(chǎn),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于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莫邪子名赤比,后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于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dāng)于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愿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fù)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這篇志怪小說反映了人民的反抗意志。同時,還有許多作品,表現(xiàn)了人民的理想和愿望。譬如《搜神后記》等書記載的“桃花源”之類的傳說,顯然包含著理想的成分。此外,張華《博物志》“八月浮槎”的故事也令人神往:
舊說云天河與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來,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飛閣于查上,多赍糧,乘槎而去。十余日中猶觀星月日辰,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覺晝夜。去十余日,奄至一處,有城郭狀,屋舍甚嚴。遙望宮中多織婦,見一丈夫牽牛渚次飲之。牽牛人乃驚問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說來意,并問此是何處,答曰:“君還至蜀郡訪嚴君平則知之。”竟不上岸,因還如期。后至蜀,問君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牽牛宿。”計年月,正是此人到天河時也。
這是一篇異常美麗的神話傳說,反映了古代中國人民渴望了解自然奧秘的強烈愿望。關(guān)于浮槎至天河的幻想,在同時稍后的王嘉《拾遺記》中亦有記載,但是沒有牛郎織女的神話故事,就大為遜色。關(guān)于牛郎織女的故事,在漢代就被賦予了極為浪漫的神話色彩,我們看《古詩十九首》《四民月令》及應(yīng)劭《風(fēng)俗通義》等書中均有或詳或略的記載和描述。但是,漢代的記述多還沒有超出想象的范圍,而這篇則將這種想象給以看似真實的描繪:“有人”居海上多年,忽發(fā)奇想,愿乘浮槎至天河,十余日的路程,他到了天界,這里沒有晝夜的區(qū)分;再走十余日的路程,便到了仙境;而這種天上仙境,其實仍不過是人們對于美好理想的一種幻想而已,因為這里的人們過著男耕女織的平靜的生活,這與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記》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不同者,一是在地上,一是在天上。關(guān)于浮槎,《拾遺記》中描述了一種巨查與之類似:“巨查浮于西海,查上有光,夜明晝滅,海人望其光,乍大乍小,若星月之出入矣。查常浮繞四海,十二年一周天,周而復(fù)始,名曰貫月查,亦謂掛星查。羽人棲息其上,群仙含露以漱日月之光,則如暝矣。虞夏之季,不復(fù)記其出沒。游海之人,猶傳其神仙也。”這個傳說反應(yīng)了古人企盼飛行宇宙的美妙幻想。這里,乘槎人未有姓氏,后來則將此篇中之無名氏敷衍成張騫。《太平御覽》卷八引劉義慶《集林》云:“昔有一人尋河源,見婦人浣紗,以問之,曰:‘此天河也。’乃與一石而歸。問嚴君平,云:‘此織女支機石也。’”而同書卷五一引宗懔《荊楚歲時記》則徑云“張騫尋河源”。所不同的是張騫問東方朔,而不是嚴君平。可見這個故事到了南朝以后已經(jīng)賦予了更豐富的內(nèi)容,而且成為詩人筆下常用的典故。
在志怪小說中,表現(xiàn)人民理想和愿望的作品,更多的是描寫婚姻和愛情故事。當(dāng)然,六朝志怪小說的愛情故事往往表現(xiàn)為人神、人鬼、人妖之戀,雖然出人意表,卻也寫得生動感人。如《孔氏志怪》“謝宗”故事:
會稽吏謝宗赴假吳中,獨在船。忽有女子,姿性妖婉,來入船。問宗:“有佳絲否?欲市之。”宗因與戲,女漸相容。留在船宿歡宴,既曉,因求宗寄載,宗便許之。自爾船人恒夕但聞言笑兼芬馥氣。至一年,往來同宿;密伺之,不見有人。方知是邪魅,遂共掩之。良久,得一物,大如枕;須臾,得二物,并小如拳。以火視之,乃是三龜。宗悲思數(shù)日方悟,自說:“此女子一歲生二男,大者名道愍,小者名道興。”既為龜,送之于江。
我們知道,描寫人神戀愛,是六朝小說以及樂府詩最常見的題材之一。這篇志怪不脫傳統(tǒng)的窠臼:神女表達愛情,情思蘊藉,而謝宗又為情種,兩情相依,其樂融融。較有新意的是故事的后半段。當(dāng)謝宗知道神女是烏龜精后,既不記恨,也不懊悔,而是“悲思數(shù)日,方悟”,最后又“送之江中”,表示憐惜與多情,余味深長,令人回味不已。此外,《列異記》“談生”故事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jīng)》,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之言:“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為夫妻,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后,盜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骷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復(fù)止,云:“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此必發(fā)墓。”乃取考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冢,冢完如故。發(fā)視之,果棺蓋下得衣裾。呼其兒,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復(fù)賜遺衣,以為主婿。表其兒以為侍中。
這是一篇人鬼相戀的故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樣的故事多見于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而產(chǎn)生于魏晉時期的《列異記·談生》可以說是這類故事的鼻祖。這篇志怪的特異之處,更在于兩情相依之后發(fā)生的波瀾起伏的故事情節(jié),可謂一波三折,引人入勝。首先,這位神女一開始就非常坦率地告訴談生:她與人不同,千萬不要用火相照,三年以后才可以。這就為下文作了伏筆。談生堅持了兩年多,終究沒有忍住自己的好奇心,半夜用火照視,結(jié)果使他大吃一驚:她的上半身已經(jīng)長肉,而腰下竟然還是骷骨。原來,她是一位死魂靈重返人間,只要三年的夫婦生活,就可以重新做人。但是,這一切,由于談生的好奇,都成為泡影。這是全篇的第一個層次,是情節(jié)的展開,懸念非但沒有解決,又生出許多疑點。由此又引出第二層次。他們生下的小孩如何處理?便又構(gòu)成新的懸念。這位死魂靈知道自己將與談生永遠離別,但是,顧念兒子的前程,領(lǐng)著談生來到一座華麗的房間,特別拿出了一件珠袍相贈。臨別之際,又裂取談生衣裾作為信物。這里又埋下伏筆。相贈的珠袍有什么特殊的意義? 裂取談生衣裾又有何用意?這是作者埋下的第三重懸念。談生與死魂靈相戀已經(jīng)成為過去,回到了現(xiàn)實生活中來。由于生活所迫,將珠袍賣掉。偏偏這珠袍又被王家買來,而且,偏偏王認識這件珠袍,是亡女所披,從而引出了談生與亡女的一段生死之戀的故事。盡管談生如實稟告,王依然不信,只能開冢查視。果然棺材下壓著談生的衣裾,從而將上述懸念一一釋解。故事的結(jié)局是圓滿的:王將亡女的珠袍還給談生,召為主婿;又上表朝廷,賜談生與亡女的兒子為侍中。
作為“釋氏輔教之書”,魏晉六朝志怪小說通過各種故事宣揚宗教信仰。譬如荀氏《靈鬼志》中的“外國道人”故事雜取《舊雜譬喻經(jīng)》“梵志吐壺”,說,某國太子見母親被俘,棄國而去,入山見梵志作術(shù)吐一壺,壺中有女人,梵志遂臥,女人復(fù)作術(shù)吐一壺,壺中有少年男子,與女共臥,已而女便囤壺,梵志起,復(fù)內(nèi)婦于壺中吞之,作杖而去。這個梵志顯然是外國道人的原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稱:“魏晉以來,漸譯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于有意或無意中用之。”即指此。據(jù)《出三藏記集》等書目記載,《舊雜譬喻經(jīng)》是三國時的康僧會所譯。康僧會西域康居國人,公元247年至建業(yè)(今南京)晉見吳主孫權(quán),得到禮遇,康僧會開始在江南翻譯佛經(jīng),佛法由此開始傳到吳地。康僧會于西晉初年圓寂。由此可見,這個故事至少在西晉初年已在中土流傳。《舊雜譬喻經(jīng)》“梵志吐壺”故事以太子為主,藉梵志吐壺說明女人不可信。到了這篇作品中,荀氏在兩個方面作改動:第一,將故事背景改在晉武帝太元十二年,年代確鑿,給人以真實之感;第二,將主角改為外國道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后一段將這位外國道人中國化,成為儒家中的“道人”,行為標準以“仁義”為本。當(dāng)然,由于是借鑒佛經(jīng)故事,所以在敘述過程中尚未完全擺脫原典的痕跡,出現(xiàn)矛盾現(xiàn)象。譬如前半段是自述的口吻,后來又變成第三人稱敘述,前后頗不一致。而到了梁代吳均《續(xù)齊諧記》中記述“陽羨書生”故事又本于荀氏故事,但是,它已經(jīng)完全中國化了。段成式《酉陽雜俎續(xù)集》卷四中說:“釋氏《譬喻經(jīng)》云:昔梵志作術(shù),吐出一壺。中有女子與屏,處作家室。梵志少息,女復(fù)作術(shù),吐出一壺,中有男子,復(fù)與共臥。梵志覺,次第互吞之,拄杖而去。余以吳均嘗覽此事,訝其說以為至怪也。”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說“陽羨鵝籠,幻中出幻”。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又說,道人入擔(dān)中不覺其小,又本于《觀佛三昧海經(jīng)》卷一所記的佛白毫毛內(nèi)有百億光,其中現(xiàn)化菩薩“菩薩不小,毛亦不大”。從這些記述中不難看到,漢魏六朝時期的志怪小說,的確受到佛教文化的重大影響。雖然這已是老生常談,卻也值得在此重提。
這類受到佛教文化重大影響的作品,更多的是宣傳因果報應(yīng)思想。這類作品尤以王琰《冥祥記》為代表。在現(xiàn)實生活中,善惡隨處可見。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便產(chǎn)生了宗教與道德的說教。在常人看來,行善則心安體適,本身就是一種報償;行惡則意亂心煩,本身就是一種懲罰。但是宗教并不這樣看。宗教的目的在于精神上的確認,維護絕對的真、善、美,并作為一種模式或理想將人引向另一種世界。《冥祥記》中的《趙泰》這篇小說宣傳的就是這樣一種理念。這是一篇描寫地獄的小說,寫得異常恐怖,讀畢令人毛骨悚然。不管你信不信佛教,讀了這樣一篇東西,便不得不停下來想一想其中的道理。這就是文學(xué)作品的傳經(jīng)布道的潛在作用。這篇作品以倒敘的手法敘述了趙泰游歷地獄的全過程,重點描寫他在地獄的所聞所見。作者將人間的官署搬到地獄,開始就描寫趙泰初入地獄時經(jīng)過第一關(guān),即簡視名策,根據(jù)你在人間的善惡表現(xiàn)發(fā)配到不同的部門。在這里任何作假都將受到更嚴厲的懲治,因為地獄專有六部史在人間記錄所有人的善惡表現(xiàn),誰也逃脫不掉的。好在趙泰“精思典籍,有譽鄉(xiāng)里。當(dāng)晚乃膺仕,終于中散大夫”。不曾犯惡,所以被分配“為水官監(jiān)作使,將二千余人,運沙裨岸”。“后轉(zhuǎn)泰水官都督,知諸獄事。給泰馬兵,令案行地獄”。這讓趙泰有機會對于地獄作全面深刻的了解和認識。在這里,他見到諸獄中的各種苦刑:“或針貫其舌,流血竟體。或被頭露發(fā),裸形徒跣,相牽而行。有持大杖,從后催促。鐵床銅柱,燒之洞然;驅(qū)迫此人,抱臥其上。赴即焦爛,尋復(fù)還生。或炎爐巨鑊,焚煮罪人。身首碎墮,隨沸翻轉(zhuǎn)。有鬼持叉,倚于其側(cè)。有三四百人,立于一面,次當(dāng)入鑊,相抱悲泣。或劍樹高廣,不知限量。根莖枝葉,皆劍為之。人眾相訾,自登自攀,若有欣意。而身首割截,尺寸離斷。”在如此恐怖的地獄中,趙泰竟見到祖父母及二弟,也在此獄受煎熬,這給趙泰以強烈的震撼。至此,作者筆鋒一轉(zhuǎn),將趙泰引到另一令人無限欣慰的境地:“言有三人,其家為其于塔寺中懸幡燒香,救解其罪,可出福舍。”就是說,你的家人為你懸幡燒香,就可以不入地獄,而進入福舍。那么,這“福舍”是什么樣呢?作者神情嚴厲地告訴讀者,要想達到“福舍”還必須經(jīng)過兩道關(guān)口:第一道關(guān)是到百里城,經(jīng)過“府君”的嚴格篩選。“開經(jīng)法。七日之中,隨本所作善惡多少,差次免脫”。第二道關(guān)口是到“‘受變形城’。地獄考治已畢者,當(dāng)于此城,更受變報”。先說這百里城:“前有大殿,珍寶周飾,精光耀目。金玉為床。見一神人,姿容偉異,殊好非常,坐此座上。邊有沙門立侍,甚眾。”而趙泰與府君的對話,更使處在恐怖中的讀者對于佛經(jīng)產(chǎn)生莫大的敬畏之心。因為到這里的人有“百萬九千人”,但是,由于誦經(jīng)不力,依然有許多人即使回到人間,還是要變牛變馬,忍受人間的各種苦役。隨著趙泰那雙恐懼的眼光,讀者來到“受變形城:有數(shù)百局吏,對校文書,云殺生者當(dāng)作蜉蝣,朝生暮死;劫盜者當(dāng)作豬羊,受人屠割;淫逸者作鶴鶩獐麋,兩舌者作梟鵂鹠;賴債者為驢騾牛馬。”這里是準備回到人間的罪人,曾殺人者要化作螞蟻之類的昆蟲,朝生暮死;曾盜竊者要化作豬羊,任人宰割;曾淫亂者要化作鶴鶩獐麋,兩舌者化作梟鵂鹠;曾賴債不還者要化作驢騾牛馬,自然要為人勞作吃苦。作者這樣描寫,就是要提醒大眾,積惡之家必有余殃;積善之家,也不能完全有“余慶”,還必須懸幡燒香,同時還必須誦經(jīng)修志,才可以免受謫罰。作者通過趙泰的幡然醒悟,回到人間“為祖父母二弟延請僧眾,大設(shè)福會。皆命子孫改意奉法,課勸精進”的行為,宣揚了佛教的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的理念。作為一篇宣傳佛教思想的作品,我們認為它是比較成功的作品。其所以如此,就在于它在藝術(shù)上確有其獨到之處。首先,它的藝術(shù)構(gòu)思比較嚴密,首尾照應(yīng)。中間的情節(jié)安排,絲絲入扣,層層深入。其次,描寫細微動人,具有強烈的觀感效果。特別是描寫地獄中受到磨難的眾生相,栩栩如生。作者在這里運用了強烈的對比手法,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不厭其細,收到特殊的藝術(shù)效果。《聊齋志異》中的《席方平》與此有異曲同工之處。不過,《聊齋志異》中記述席方平在地獄不畏酷刑,據(jù)理力爭,顯示出強烈的獨立意識;而這篇作品完全相反。由此可見,同樣的題材,由于立場的不同,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處理,自然也會有完全不同的效果。
上一篇:清代文學(xué)·清代小說·小說文體的多重意義
下一篇:先秦兩漢文學(xué)·先秦兩漢文學(xué)研究資料與工具書·總集、選集、叢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