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集注本。三卷。唐李商隱撰,清馮浩注。馮浩(1719—1801),字養吾,號孟亭。桐鄉(今屬浙江)人。乾隆十三年(1748)進士,,由編修官至御史。著有《孟亭詩文集》,又有《樊南文集詳注》傳于世。
李商隱詩注本眾多,至乾隆初年,主要有朱鶴齡、程夢星、姚培謙三家。馮浩有感于諸家箋注之不足,遂就朱、程、姚三本,“存其是,補其闕,正其誤”,同時又采用吳江徐逢源(湛園)的未刊箋本,及馮舒、馮班、何焯、田蘭芳、錢良擇、楊守智、袁彪諸氏的評說,成《玉溪生詩箋注》。
馮注的優點主要有:一、初創編年。李詩舊本三卷,系北宋以來原次,六卷本系明人分體編輯。至馮浩,乃將詩集原順序打亂,重新編定為三卷,前二卷為編年詩,后一卷為無法考訂的不編年詩。馮浩從事這一工作十分認真,他撰有《李商隱年譜》,對李商隱的生平、交游、詩文創作進行過細密的考訂,因此編年大體可信,對于閱讀、研究李詩大有裨益,堪稱李詩研究的一個重要進展。二、注釋詳贍。馮氏精熟史書和李商隱的文集,又吸收前人成果,因此對李詩中涉及的史實人物、典章制度、詞語出處,均能廣征博引,詳加考證。如卷一《哭遂州蕭侍郎二十四韻》對“離通籍”的注,《哭虔州楊侍郎》對“過趙受鉗奴”的注,卷二《九日》對“郎君”、“行馬”的注,均頗見功力。除注釋外,對詩的本事、背景,亦時有精當的考辨,以正前人之訛。如《重有感》一首,錢龍惕、徐逢源謂為王茂元、蕭弘、劉從諫作,馮氏征引新、舊《唐書》諸傳,辨明“此篇專為劉從諫發”,即對劉從諫于“甘露之變”后上疏斥責宦官的行動予以肯定,并對其寄予期望。這一見解相當精辟,已為后來大多數學者所接受。馮注也有缺點,主要是夸大牛李黨爭對李商隱的影響,把李商隱的許多無題詩及其他一些詩篇附會為干求令狐绹之作。這一點,連馮氏本人也有感覺,自言“穿鑿之譏,吾所不辭耳”(《即日》詩注)。在這方面,馮注對李商隱研究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影響。
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初刻本,乾隆四十五年(1780)重校本,《四部備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校點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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