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旅行使我更明瞭一個名詞的意義,這名詞就是朋友。
七八天以前我曾對一個初次見面的朋友說:“在朋友們的面前我只感到慚愧。他們待我太好了,我簡直沒有方法可以報答他們。”這并不是謙遜的客氣話,這是真的事實。說過這些話,我第二天就離開了那朋友,并不知道以后還有沒有機會和他再見。但是他所給我的那一點溫暖至今還使我的心在顫動。
我的生命大概不會是久長的吧。然而在那短促的過去的回顧中卻有一盞明燈,照徹了我的靈魂的黑暗,使我的生存有一點光彩,這明燈就是友情。我應該感謝它,因為靠了它我才能夠活到現在;而且把家庭所給我的陰影掃除掉的也正是它。
世間有不少的人為了家庭棄絕朋友,至少也會得在家庭和朋友之間劃一個界限,把家庭看得比朋友重過許多倍。這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也曾親眼看見一些人結了婚過后就離開朋友離開事業,使得一個粗暴的年輕朋友竟然發生一個奇怪的思想,說要殺掉一個友人之妻以警戒其余的女人。當他對我們發表這樣的主張時,大家都非笑他。但是我后來知道一件事實:這朋友因為這個緣故便逃避了兩個女性的追逐。
朋友是暫時的,家庭是永久的。在好些人的行動里我發見了這個信條。這個信條在我實在是不能夠了解的。對于我,要是沒有朋友,我現在會變成什么樣的東西,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許我也會討一個老婆,生幾個小孩,整日價做著發財的夢,拋棄了事業昧了良心去做一個現社會制度的忠實的擁護者吧。
然而朋友們把我救了。他們給了我家庭所不能夠給的東西。他們的友愛,他們的幫助,他們的鼓勵,幾次把我從深淵的邊沿挽救回來。他們對于我常常顯露了大量的慷慨。
我的生活曾是悲苦的,黑暗的。然而朋友們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愛,多量的歡樂,多量的眼淚都分給了我,這些東西都是生存所必需的。這些不要報答的慷慨的施與,使我的生活里也有了溫暖,有了幸福。我默默地接受了它們。我并不曾說過一句感激的話,我也沒有做過一件報答的行為。但是朋友們卻不把自私的形容詞加到我的身上。對于我,他們是太大量了。
這一次我走了許多新的地方。看見了許多新的朋友。我的生活是忙碌的:忙著看,忙著聽,忙著說,忙著走。但是我不曾感受到一點困難,朋友們給我預備好了一切,使我不會缺乏什么。我每走到一個新地方,我就像回到了我的在上海的被日軍毀掉的舊居。而那許多真摯的笑臉卻是在上海所不常看見的了。
每一個朋友,不管他自己的生活是怎樣困苦簡單,也要慷慨地分一些東西給我,雖然明明知道我不能夠給他一點報答。有些朋友,甚至他們的名字我以前還不知道,他們卻也關心到我的健康,處處打聽我的病況,直到他們看見了我的被日光曬黑了的臉和手膀,他們才放心地微笑了。這種情形確實值得人流淚喲。
有人相信我不寫文章就不能夠生活。兩個月以前一個同情我的上海朋友寄稿到廣州《民國日報》的副刊,說了許多關于我的生活的話。他也說我一天不寫文章第二天就沒有飯吃。這是不確實的。這次旅行就給我證明出來,即是我不寫一個字,朋友們也不肯讓我凍餒。世間還有許多大量的人,他們并不把自己個人和家庭看得異常重要,超過了一切的。靠了他們我才能夠生活到現在,而且靠了他們我還要生活下去。
朋友們給我的東西是太多太多了。我將怎樣報答他們呢?但是我知道他們是不需要我報答的。
近來我偶爾讀居友的書,看見了這樣的話:“消費乃是生命的一個條件……世間有一種不能與生存分開的大量,要是沒有了它我們就會死,就會內部地干枯起來。我們必須開花。道德,無私心就是人生之花。”
在我的眼前開放著這么多的人生的花朵了。我的生命要到什么時候才會開花?難道我已經是“內部地干枯”了么?
一個朋友說過:“我若是燈,我就要用我的光明來照徹黑暗。”
我不配做一盞明燈。那么就讓我來做一塊木柴罷。我愿意把我從太陽那里受到的熱放散出來,我愿意把自己燒得粉身碎骨來給這人間添一點溫暖。
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在廣州
(1933年《文學》月刊第1卷第2號)
賞析巴金是一個重感情、重友誼的人,當30年代初他寄居上海時,曾數度北上青島、北平,南下廣東、福建旅行,結識了不少朋友。友人們那純潔無私的愛,給予他極大的安慰和溫暖,使他得以暫時驅散了因社會黑暗、民族危難和家庭慘痛而郁結在心頭的悒郁情緒,忘掉了心底的寂寞。由此也孕育誕生了不少記敘歌頌友情之作,《朋友》即是其中的優秀作品之一。
一般說,歌詠贊美的文字容易流于率直和淺薄,缺少含蓄蘊藉的風致。本文在寫作上則避免了這類通病,文意顯豁,熱情洋溢,但又不是一覽無余。首先,在寫法上注意多種手法的錯綜交叉,有正面直抒,也有反面類比和側面烘托。文章開篇在交代寫作緣起,點明題意后,即熱情歌頌了友誼的可貴,指出了友誼在自己生活中的突出意義和價值。然后,又以某些人的把家庭懸于友情之上作反面類比,并以雖然關心他卻不真的了解他的真情的朋友的文章作側面烘托,層層深入,渲染了友情的珍重和“我”的不盡感激。其次,在結構布局上,力求平鋪直敘,注意文意的曲折幽邃。文章從“這一次旅行”的感受開筆,然而又不拘囿在“這一次”。不即刻全面展開,而是略作交代后,再把筆觸宕開,泛論人我對于友情的不同看法和作法。然后,又折回到“這一次”,接著,又宕開一筆,插敘一個朋友對我的生活的雖說是出于同情卻并不真實的報道,并由此引發了我的議論。最后卒章顯志,自譬為一塊木柴,表示“我愿意把我從太陽那里受到的熱放散出來,我愿意把自己燒得粉身碎骨來給這人間添一點溫暖”,既是作為友情的回報,同時又把文章升華到一個新的高度,增加了哲理蘊涵。
文貴有“我”,這對偏于表現主觀情志的小品文更是如此。這個“我”就是主體的心胸、識見、品性、志趣,簡言之,它應當能夠使人領略品味到作者的真人格真性情。《朋友》就是一篇有“我”的優秀小品文。作者感激朋友、贊美友情,純粹發自心底,沒有夸飾,沒有渲染,也沒有自我的虛假表白。它是那樣的誠摯、樸素、自然,完全是天籟之音,用不著揣測、懸想,一下子就能洞徹作者那坦蕩的心胸和熱烈的情懷。這或許就是古人所說的有至情才有至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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