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李賢
士奇晚年泥愛其子,莫知其惡,最為敗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見其暴橫,以實來告,士奇反疑之,必以子書曰:“某人說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書,反毀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鄉里故,撓其所行,以此誣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惡者。有阿附譽子之善者,即以為實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惡不復聞矣。及被害者連奏其不善之狀,朝廷猶不忍加之罪,付其狀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數十,惡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時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尤慰安之,恐致憂。后歲余,士奇終,始論其子于法,斬之。鄉人預為祭文,數其惡流,天下傳誦。
——明《國朝紀錄匯編·卷二十三》引《古穰雜錄》
〔注釋〕 士奇:即楊士奇,明江西泰和人。惠帝時以史才被薦入翰林。成祖時為翰林編修。仁宋時為大學士。英宗時為少師,與大學士楊榮、楊溥共同執政,合稱“三楊”,是明代中期名臣。泥(nì):溺愛,寵愛。 藩、臬(niè)、郡、邑:即藩司、臬司、郡守、縣令。 惡流:一系列的罪惡。
楊士奇才能卓犖,連事四帝,建有很多勛勞,深得朝廷器重。史書上稱頌他說:“玉質金相,通達國體,隨事納約,不詭于正。而意嘗近厚,轉導監國,保身濟主,有大雅之明哲焉。”其立身處世,稱得上是封建王朝的棟梁和楷模。但他的晚年,卻有一件最為“敗德”的事,那就是溺愛兒子,姑息養奸,慫恿為惡,玷污了一世盛譽,斷送了兒子性命。
愛子之心,人皆有之,關鍵是如何愛法。戰國時趙太后愛小兒子長安君,抵死不肯讓兒子為質于齊而拯救趙國之危。老臣觸龍委婉進諫后,趙太后終于改變主意,讓長安君為國效力,這才是有長遠眼光的真正愛子之道。而楊士奇呢?居高官,享厚祿,兒子養尊處優且不說,并在鄉里橫行,作惡多端,已可見楊士奇平時疏于教訓。當地方官屢次據實向他報告其子劣跡,他始而“疑”,繼而“不信”,反而嗔怪地方官刁難生事。忠言不被采納,謊言必然入耳,于是一般阿諛逢迎的宵小之徒,經常向他稱頌公子的“善”行,他卻信以為真而“喜之”。兒子得到老子的庇護,有恃無恐地放肆作惡,犯下數十條人命案子。惡有惡報,楊士奇一死,他的兒子也被正法斬首。楊士奇的愛子,實質是害子,是他的剛愎與昏眊,把兒子推向了絕路。相比之下,在愛子這一點上,楊士奇不如趙太后遠甚。
“養不教,父之過。”楊士奇溺愛兒子的悲劇,是非常沉痛的歷史炯戒。做父親的不僅要嚴于律己,而且要嚴于律子,千萬不要重蹈楊士奇的覆轍。
上一篇:《嗜痂成癖·〔南朝·宋〕劉敬叔》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下一篇:《聲色移人說·〔清〕汪價》原文|譯文|注釋|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