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學的內容·隋唐五代小說·“傳奇”釋義
小說在魏晉南北朝分為志怪小說與志人小說兩大類,唐代又出現了傳奇小說。傳奇小說是在志怪小說與志人小說基礎上又汲取新的因素進一步發展、合流的產物。與志怪小說相比,傳奇小說雖也大多錄鬼怪神異之事,但敘說的是人與鬼怪神異之間的故事或人在人世間的故事,小說已由鬼神之“怪”而轉向人事之“奇”,其發展線索大致可視為:從人與鬼怪神異的故事起始,向純粹是人世間的故事轉化,這個轉化實現之時便是傳奇小說發展的高潮,其后期雖又轉向人與鬼怪神異的故事,但高潮時期人的故事,給當世、后世人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深刻印象。與志人小說相比,傳奇小說所述不再是人物的某句話、某個舉動、某件單獨的事情,而是關于人物某個復雜曲折的故事。唐傳奇小說又繼承并發展史傳文學的傳統,它多以傳記的形式刻畫人物形象,不少作品以“傳”命名,且不少作者又是史學家①。
最早以“傳奇”作為文言小說名稱的,是中晚唐之際的小說家裴铏,他的一部小說集就取名為《傳奇》①。“傳奇”這名稱至少在北宋就成為唐代文言小說的專稱,宋人陳師道《后山詩話》記載這樣一件事:“范文正公為《岳陽樓記》,用對語說時景,世以為奇。尹師魯讀之曰:‘《傳奇》體爾。’《傳奇》,唐裴铏所著小說也。”②稱之“《傳奇》體”意即稱之“小說體”。宋人王性之與趙德麟均稱唐傳奇小說《鶯鶯傳》為“傳奇”,亦是一證;元人陶宗儀在《輟耕錄》卷二七《雜劇曲名》中說,“稗官廢而傳奇作,傳奇作而戲曲續”,正式視“傳奇”為小說體裁;明人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二八將小說分為六類,第二類就叫“傳奇”,所謂“《飛燕》《太真》《崔鶯》《霍玉》之類是也”。
傳奇小說是唐代小說的最主要形式,但唐代仍有純粹意義的志怪小說與志人小說流行。
注釋
① 關于傳奇小說的淵源,魯迅說:“傳奇者流,源蓋出于志怪。”(《中國小說史略》)后來學者以此為基礎,又補充了其他方面的影響因素,其中認為傳奇從史部雜傳發展而來的看法近年很受重視。程毅中說“唐代小說主要從史部的雜傳演化而來”(《唐人小說史話》第一章《序論》,文化藝術出版社1990)。李劍國認為先唐的“歷史傳記小說”是唐傳奇的“另一個重要源頭”,“尤其是單篇傳奇文得以興起的一個真正前提”(《唐五代志怪傳奇敘錄》“前言”,南開大學出版社1993)。王運熙也指出唐傳奇中的一些作品 “在體制上顯然受到漢魏六朝雜傳的影響”(《簡論唐傳奇與漢魏六朝雜傳的關系》,文載《中西學術》第2輯,復旦大學出版社1996)。周勛初說“這類傳奇(按,指《柳毅傳》《離魂記》等)是由志人小說和志怪小說合流而發展起來的。它以志人小說為基干,而將志怪小說的想象成分與描寫手段融合進去。魯迅在《六朝小說和唐代傳奇文有怎樣的區別》中強調指出這類想象豐富的傳奇作品乃由 《大人先生傳》《桃花源記》《圣賢高士傳》《神仙傳》等虛構之文發展而來,也不能說沒有道理,但長篇敘事的傳奇乃由雜史的傳記作品逐漸擴大而成,當是更為重要的原因”(《唐人筆記小說考索·唐代筆記小說的內涵與特點》,江蘇古籍出版社1996)。而孫遜、潘建國的《唐傳奇文體考辯》則在上述學者基礎上“立足作品實際,運用目錄文獻資料”具體細致地論述了“唐傳奇的文體淵源乃是脫胎于史傳的六朝人物雜傳”,并指出 “‘傳奇源于志怪’不僅得不到唐宋文獻記載的支持,而且無法解釋傳奇作品多以單篇流傳,專述一人之始末,篇幅長大等文體本質特征的來源問題”(文載《文學遺產》1999年第6期)。① 有的學者認為,元稹的《鶯鶯傳》其原名就叫《傳奇》,宋代曾慥編《類說》,收《異聞集》一卷,其中此篇題作《傳奇》,見周紹良《紹良叢稿·〈傳奇〉箋證》,齊魯書社1984年版。也有學者不同意周說,認為《類說》中《異聞集》的標題不一定是原名,如《柳氏傳》作《柳氏述》,《李章武傳》作《碧玉槲葉》,都有可疑。參程毅中《唐代小說史話》第133頁,文化藝術出版社1990年版。② 周紹良認為,“實際陳師道對尹師魯的話并沒懂,誤認為所說‘傳奇’就是裴铏的那本書,而不知尹師魯所指乃是另外一篇作品”,“現在可以肯定,‘傳奇’之名是由元稹的小說篇名來的,但把這類創作稱之為‘傳奇’應該還是到宋朝才有……(《唐傳奇箋證》之《唐傳奇簡說:“傳奇”名稱之由來》,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王夢鷗認為,“尹氏所言‘傳奇’,或泛指唐人小說,未必即謂裴铏之書,恐非尹師魯原意。因傳奇文常駢散兼行,施以藻飾,而尹洙或即據此,以‘傳奇’為代表有唐一代特別有駢散混合之文體也。是之謂‘傳奇’實與神仙鬼怪之題材了無涉”(見《唐人小說研究》之《傳奇校補考釋·四·宋本傳奇與傳奇體考》,臺灣藝文印書館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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