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孝行》什么意思|注釋|譯文|翻譯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后能事親。①
“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②
【注釋】①居:日常生活、起居。嚴:嚴肅,崇敬。備:具備,全。②在丑:處于次要、卑賤的地位。丑,子、丑、寅、卯等地支的第二位。兵:打斗,廝殺。三牲:牛、羊、豬。古代用三牲祭祀或宴請,級別較高。
【譯文】孔子說:“孝子對父母親的侍奉,在日常起居中,要做到恭敬;在飲食生活上,要保持愉悅的表情;父母生了病,要懷著憂慮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盡悲哀之情料理后事;祭祀先人時,要嚴肅恭敬對待。這五個方面都做到了,方可稱得上盡到了做子女的責任。
“侍奉父母雙親,要身居高位而不驕傲蠻橫,身居下層而不為非作亂,身居后位而不與人爭先。身居高位而驕傲自大,勢必要招致滅亡;在下層而為非作亂,免不了遭受刑法;身居后位而與人爭先,則會引起相互殘殺。這驕、亂、爭三項惡事不戒除,即便天天用牛羊豬三牲的肉食來奉養父母,也還是不孝之子啊。”
【評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這五項是積極的孝行。“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這三項是消極的孝行。因為“驕、亂、爭”,勢必會給父母帶來擔心、恐懼、痛苦或羞辱。
如果我們不能給父母帶來驕傲、快樂和幸福,那么至少別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擔心、恐懼、痛苦或羞辱。
沒有讓父母因為我們而擔心、恐懼、痛苦或羞辱,那也是一種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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