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壽昌棄官尋母》什么意思|注釋|譯文|翻譯
宋,朱壽昌,七歲,生母劉氏為嫡母所妒,復出嫁。母子不相見者五十年。神宗朝,棄官入秦,與家人訣,謂:不尋見母,誓不復還。后,行次同州得之。時母年已七十有余。有詩為頌。 ①
詩曰:七歲離生母,參商五十年。一朝相見后,喜氣動皇天。②
【注釋】①嫡(dí)母:父親的正妻。行次:走到那里;次,遠行途中暫時居住的處所。②參(shēn)商:兩顆不同時在天空中出現的星星,此出彼沒;這里指母子不得相見。
【譯文】宋朝朱壽昌,七歲時,親生母親劉氏被嫡母忌妒,不得不改嫁他人,從此母子五十年音信不通。神宗時,已經在朝做官的朱壽昌,決定棄官到陜西尋找親生母親,并發誓:找不到母親,永不回家。后來終于在同州找到了母親,母子得以歡聚;這時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
對此,有一首詩頌揚道:七歲別生母,失散五十年。棄官尋老母,至孝得重逢。
【評說】據 1999年5月2日《大河報》報道,陜南某縣有位叫王花蕊的老人,她有兩個兒子;兒子才幾歲時丈夫就病故了。年輕的寡母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兩個兒子大學畢業后,老大分配到地委,老二成了縣中學的教師。但是兩個兒子卻不過問老母親的生活。老母親不得已改嫁,從此母子更成了陌路人。大兒子生了兒子,老母親得知后去看望,已是地委秘書科科長的兒子嫌丟人不認她,還對同事說:“是來上訪的,煩死人了!”幾年后,大兒子調回本縣當上了副縣長,老母親因窮困潦倒求救于縣長兒子,誰知這副縣長像打發乞丐似的只給了她20塊錢。一年后,老人外出打工、流落西安,終于餓死街頭;臨死之前,老人向搶救她的好心人痛心地說:“我兒子是xx縣的副縣長,叫辛xx,我死后,請通知他一聲……”副縣長這才和弟弟赴西安悄悄地處理后事。面對記者,他不承認死者是自己的母親,還操著官腔說:“這是本縣的一位孤寡老人,我是代表政府來處理后事的。”
古今兩則故事,同樣是為官者面對不得已而再嫁的老母親,一個是棄官尋母、至仁至孝,一個是裝孬不認、全無人性。當然,那位做了教師的兒子也不是什么好東西!
上一篇:《家貧則富之,父苦則樂之》什么意思|注釋|譯文|翻譯
下一篇:《忠經·保孝行章》什么意思|注釋|譯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