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名言篇·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鑒賞
〔謀攻〕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鑒賞】這是孫子關于在敵我力量對比出現各種不同情況的條件下,應該如何用兵的論述。他認為,用兵應該采取如下的方法:
1.如果我方兵力十倍于敵,就要采取四面包圍的辦法,斷其糧食供給,使其無法躲避退逃,不斷縮小包圍圈,逼敵屈服投降。
2.如果我方兵力五倍于敵,就要進攻它。進攻的方法可以分幾路出擊,使其左右前后四面受敵,因顧此失彼、無法應付而失敗。
3.如果我方兵力一倍于敵,則可以采取分進合擊的辦法。曹操注:“以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也就是孫子所說的:“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把我方兵力分為正兵和奇兵兩部分,分頭出擊,把敵方打得暈頭轉向,因而戰勝之。
4.如果我方兵力與敵方勢均力敵,則能夠與其作戰。何氏注:“敵,言等敵也”,即與敵方兵力相等。此時作戰,要看何方軍隊的勇氣高,智謀強,就能取勝。
5.如果我方兵力少于敵方,則不要硬拼硬打,而應設法避戰,以保存我方力量。
6.如果我方在兵員、武器裝備、軍隊素質諸方面都不如敵方,則應設法避免與敵交戰,以減少我方的損失。
上述六條充分表現了孫子靈活應變的用兵策略。在《九地》篇中孫子說:“踐墨隨敵,以決戰事”,即執行計劃要隨敵人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在《虛實》篇中孫子又說:“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可見根據情況靈活多變,乃孫子兵法的靈魂。
還有一點必須指出,孫子在這里說的“用兵之法”,乃指的一般情況,而特殊情況又當別論。例如“少則能逃之”,在有些地方是不合適的。歷史上有大量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例,如春秋時的齊魯長勺之戰,東晉與前秦的淝水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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