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名言篇·必以全爭于天下》鑒賞
〔謀攻〕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鑒賞】這又是一段孫子對戰略方針的精彩論述。在孫子看來,善于用兵的人,屈人之兵可以用不是劇烈戰斗的方式,拔人之城可以用不是強攻硬打的方式,毀人之國可以用不是長久占領破壞的方式。換句話說,屈人之兵、拔人之城、毀人之國,都可以用機智的謀略,聯合盟友、孤立敵國的“伐交”手段,通過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而非軍事戰爭的途徑,來達到目的。孫子指出:“必以全爭于天下”,這里的“必”,意為必須、力求。他主張:用“全國”、“全軍”,即保全國家、保全軍隊的策略在天下競爭,故兵力不會受挫、損失,利益可完全獲得,這就是謀攻的最完美的方法。
孫子“必以全爭于天下”的方針為什么是一種最完美的戰略?這可以從四方面來說明。第一,對己方來說,損失最小。因戰爭而互相拼殺,失敗的一方其損失自不待言;即使己方獲勝,在交戰過程中必然也有相當的傷亡。張預注:“以完全立勝于天下,故無頓兵血刃之害,而有國富兵強之利。”可見“以全爭于天下”對己方的好處。第二,對彼方來說,反抗最小。戰爭、征服,一定會引起對方的反抗。英國戰略家利德爾·哈特在《戰略論》中指出:“你所使用的方法愈是野蠻殘酷,則敵人的復仇心也愈強烈,其抵抗自然就會堅決。”“以全爭于天下”會使對方反抗降低到最小限度,如此就能保全對方豐富的物資和充實的人力,使其變為我方的一種力量。第三,對人民來說,災難最小。據史學家統計,自公元前3600年到公元1960年,全世界共發生戰爭14500多次,造成36億4千萬人死亡,財產損失更不計其數。“以全爭于天下”的戰略,可以避免死亡和損失,給人民帶來福音。第四,對世界來說,獲益最大。“以全爭于天下”的戰略,可使國與國、民族與民族、集團與集團之間的爭端,通過非暴力的手段解決,人民得以休養生息,科技得以向造福人類的方向發展,這無疑將改變世界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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