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毀我之言可聞,毀我之人不必問也。使我有此事也,彼雖不言,必有言之者。我聞而改之,是又得一不受業之師也。使我無此事耶,我雖不辨,必有辨之者。若聞而怒之,是又多一不受言之過也。
【譯文】責備我的話我可以聽,責備我的人就不必要問了。假如我有這件事,他雖不說,必然有人會說。我聽到而改正之,是又得到一位不教我的老師;假如我沒有這件事,我雖然不辯解,必然會有為我辯解的人。如果聽了就發怒,這是又多了一個不能聽取意見的過失。
【名句】毀我之言可聞,毀我之人不必問也。使我有此事也,彼雖不言,必有言之者。我聞而改之,是又得一不受業之師也。使我無此事耶,我雖不辨,必有辨之者。若聞而怒之,是又多一不受言之過也。
【譯文】責備我的話我可以聽,責備我的人就不必要問了。假如我有這件事,他雖不說,必然有人會說。我聽到而改正之,是又得到一位不教我的老師;假如我沒有這件事,我雖然不辯解,必然會有為我辯解的人。如果聽了就發怒,這是又多了一個不能聽取意見的過失。
上一篇:《易》稱道濟天下,而吾儒事業動稱行道濟時、濟世安民。圣人未嘗不貴濟也。舟覆矣,而保得舟在,謂之濟可乎?故為天下者,患知有其身,有其身不可以為天下。
下一篇:清議酷于律令,清議之人酷于治獄之吏。律令所冤,賴清議以明之,雖死猶生也。清議所冤,萬古無反案矣。是以君子不輕議人,懼冤之也。惟此事得罪于天甚重,報必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