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由因緣生》原文與賞析
諸法①由因緣②生③。(《五分律》)
注釋
①諸法:泛指一切事物。“法”是佛學的最基本概念,梵語Dharma(音譯“達摩”)的意譯,其意義是:一、指佛的教法或稱佛法。二、泛指一切事物,包括現象的、本體的、物質的、精神的。三、也可指佛教的教義、規范,或者指僧人誦經禮拜替人祈福超度的宗教儀式。②因緣:梵文Hetu-Pratyaya(音譯“尼陀那”)的意譯。“因”指原因,“緣”指條件,表示事物的起因。③生:即發生。
譯文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一切現象的發生都有原因和條件。
感悟
寥寥六個字,高度概括地表達了“緣起論”的根本理念:萬事萬物都基于一定的原因和條件而產生。可以說,佛教的所有教義都源于這種“緣起論”思想。這個根本理念,倒是和認為天地萬物不處于造物主的掌控之中,而處于一定的因果聯系之中的無神論思想有相吻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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