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原文與賞析
子夏①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吊之曰:“吾聞之也,朋友喪明則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無罪也?吾與女事夫子于洙泗②之間,退而老于西河③之上,使西河之民,疑④女于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聞⑤焉,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女何無罪與!”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⑥居,亦已久矣。”(《禮記·檀弓上》)
注釋
①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②洙、泗:洙水和泗水,今山東泗水縣。孔子曾在洙、泗之間授徒講學(xué)。③西河:古地名,今陜西東部黃河西岸一帶。④疑:通“擬”。⑤聞:好名聲。⑥索:孤獨(dú)。
譯文
子夏因?yàn)閮鹤铀懒耍尴沽搜劬ΑT尤ノ繂査f:“我聽說:朋友失明了,就要為他難過。”曾子哭了,子夏也跟著哭。子夏說:“天哪!我沒有罪過呀!”曾子生氣地說:“商,你怎么沒有罪過呢?當(dāng)初我和你一起在洙水和泗水之間侍奉老師,老師死后,你回到西河沿岸養(yǎng)老,讓西河的民眾誤認(rèn)為你和老師德性一樣,這是你的罪過之一;你為你父親守喪,在老百姓中沒有出色的表現(xiàn)、樹立好的名聲,這是你的罪過之二;現(xiàn)在死了兒子,卻哭壞了眼睛,這是你的罪過之三。你說你怎么沒有罪過呢?”子夏丟掉拐杖,下拜說:“我錯了!我錯了!我離開朋友們獨(dú)自生活,已經(jīng)好久了。”
感悟
掠人之美,不合禮義;雖有所學(xué),卻無所建樹,德性有所不及,也不合禮義;依禮而行有所過,則過猶不及,同樣不合禮義。道德不以“中庸”來把握,必引起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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