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原文與賞析
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于法,動作者歸之于功,為勇者盡之于軍。(《韓非子·五蠹》)
【注釋】書簡:書籍。古代把字寫在竹簡上,所以稱為書簡。捍:通“悍”,強悍。軌:符合,遵循。動作者:指從事勞動的人。功:這里指農耕。
【譯文】明智的君主所統治的國家,要廢除古代典籍中的經典,而應當以法令作為教材;禁絕古代帝王的道德言論,而應當以官吏作為老師;制止游俠武士的俠義活動,而應當把殺敵立功視為勇敢行為。這樣,國內的民眾,那些擅長言談的人的言論自然就會遵循法令,從事勞動的人就會去致力于農耕生產,逞強好勝的人就會到軍事戰斗中去竭盡全力。
【評說】敢言人所不敢言,敢為人所不敢為,是法家思想的一貫風格。法家不惜以聳人聽聞的言論來讓世人為之驚愕,盡管“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思想的提出是針對當時的社會實際情況,但是即使是隨著秦王朝的滅亡,法家作為一個學派已經不復存在,法家給人們所留下的嚴刑峻法、刻薄寡恩印象依然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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