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然后取》原文與賞析
公明賈①對曰:“義②,然后取,人不厭其取。”(《論語·憲問》十三)
注釋
①公明賈:衛國人,姓公明,名賈。②義:正當的,應該的。
譯文
公明賈回答說:“正當的、該取的時候才取,人們不反感他的取得。”即該拿的才拿,別人無話可說。
感悟
面對利益、誘惑,是“公”字當頭還是“私”字當頭?“私”字當頭時,我們的所得是否正當、合法?對于非法、違法的東西,千萬莫伸手,因為伸手有慣性、伸手必被捉。
《義,然后取》原文與賞析
公明賈①對曰:“義②,然后取,人不厭其取。”(《論語·憲問》十三)
注釋
①公明賈:衛國人,姓公明,名賈。②義:正當的,應該的。
譯文
公明賈回答說:“正當的、該取的時候才取,人們不反感他的取得。”即該拿的才拿,別人無話可說。
感悟
面對利益、誘惑,是“公”字當頭還是“私”字當頭?“私”字當頭時,我們的所得是否正當、合法?對于非法、違法的東西,千萬莫伸手,因為伸手有慣性、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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