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簞食,一豆羹》原文與賞析
孟子曰:“一簞①食,一豆②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③爾④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⑤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⑥于我何加焉?”(《孟子·告子上》十)
注釋
①簞(dān):古代竹編的盛飯的器具。②豆:古代盛湯的器皿。③嘑(hù):呵叱,唾罵,同“呼”。④爾:語氣詞,無意義。⑤蹴(cù):用腳踩踏。⑥萬鐘:比喻很大的一筆俸祿。
譯文
孟子說:“一小筐飯,一小碗湯,接受了就能活命,拒絕了就會餓死,喝呼唾罵著施舍,旅途中正挨餓的人不會接受。用腳踩踏之后再施舍的食物,討飯的乞丐也不屑一顧。對于萬鐘的俸祿,有些人不問是否符合禮義、該不該接受,就接受了。萬鐘的俸祿能給我增添什么呢?”
感悟
對于貪污犯,重點不是貪多貪少,而是貪與不貪。貪與不貪、罪與非罪,只是一念之差啊。因此見利思義、見得思義,面對誘惑,要想想該不該、能不能接受,是否符合道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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