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自然,事有合離》原文與賞析
物有自然①,事有合離②。有近而不可見,遠而可知。近而③不可見者,不察其辭也;遠而可知者,反往以驗來也。巇④者,罅⑤也;罅者,澗也;澗者,成大隙也。巇始有朕⑥,可抵而塞,可抵而卻,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得,此謂抵巇之理⑦也。(《抵巇第四》)
【注釋】①自然:規律。②合離:聚合分離。③反往:既往,過去。④巇(xī):裂縫,縫隙。⑤罅(xià):與“巇”同義,程度略深。⑥朕:征兆,萌芽之態。⑦抵巇之理:堵塞縫隙的道理,是一種普遍使用的謀略。
【譯文】萬物都有其自然存在的規律,事情都有其自然離合的道理。有的近在眼前卻看不見,有的距離很遠卻盡知曉。距離近而看不見,是因為沒能察知對方言辭;距離遠而能知道,是因為經常來往互相體察的緣故。所謂“巇”就是“罅”,“罅”就是裂痕,小裂痕會變成大裂縫。當裂痕剛出現時,常有預兆,就應該設法加以防范堵塞,使其變小,使其不再擴展,直至消失,并從中有所收獲,這就是所謂抵巇的原理。
【評說】抵巇:指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之意,就是要在游說過程中發現對方的矛盾,然后乘隙而入,創造有利于自己的游說條件,進而說服對方。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內部矛盾雙方的對立與統一。抵巇成敗與否在于能否理解和認識事物本身內部存在的客觀規律。這些規律不會自動暴露出來,只能依靠我們不斷地去學習和掌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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