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在上,刑省罰寡》原文與賞析
形勢不得為非,則奸邪之人愨愿;禁罰威嚴(yán),則簡慢之人整齊;憲令著明,則蠻夷之人不敢犯;賞慶信必,則有功者勸;教訓(xùn)習(xí)俗者眾,則民化變而不自知也。是故明君在上位,刑省罰寡,非可刑而不刑,非可罪而不罪也,明君者,閉其門,塞其途,弇其跡,使民毋由接于淫非之地,是以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管子·八觀》)
【注釋】愨(què)愿:誠實謹(jǐn)慎。簡慢:怠慢。憲令:法令。著明:彰明。蠻夷之人:這里指不開化的人。弇(yǎn):覆蓋,遮蔽,這里指消除。
【譯文】客觀形勢使人們不能夠胡作非為,奸邪的人就只好老實守法;禁令與刑罰十分威嚴(yán),無視法令的人就只好規(guī)規(guī)矩矩;法令昭著彰明,冥頑不化的人也就不敢以身試法;獎賞誠信無欺,有功勞的人就會再接再厲;受教化、守習(xí)俗的人多了,民眾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潛移默化。所以,有明智的君王在上位,刑罰就會很少,這倒不是該用刑的不用刑,該治罪的不治罪,而是明智的君王關(guān)閉了通向犯罪的門戶,堵塞了通向犯罪的道路,消除了犯罪的惡劣影響,使民眾無從接觸到為非作歹的環(huán)境,因而民眾走正道、做好事,就好像出自于本性似的了。
【評說】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威嚴(yán)的刑罰固然可以預(yù)防犯罪,注重發(fā)揮教化和習(xí)俗的作用,在整體上營造一個良好的守法氛圍,也可以收到以逸待勞、事半功倍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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