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私曲就公法,民安而國治》原文與賞析
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韓非子·有度》)
【注釋】私曲:奸邪,不正直。就:靠近,趨向。以:憑借,根據。譽:聲譽。進:選拔,晉升。離:背離。上:君主。比周:勾結。黨:朋黨。交:結黨營私。不求用于法:指不再求得按照法律規定得到任用。官之失能:指任用官吏不以其才能為根據。毀:詆毀。好(hào)賞惡(wù)罰:喜歡獎賞、厭惡懲罰。公行:國家的法度。私術:個人手段。相為:指互相包庇利用,官官相衛。
【譯文】如今這個時代,能夠去除歪風邪氣而實施法治的國家,就會民眾安寧、國家太平;能夠去除謀取私利的行為而依法辦事的國家,在軍事上就會強大起來,而敵人就顯得弱小了。……現在如果僅憑聲譽來選拔人才,那么臣下就會背離君主而私下相互勾結;如果根據朋黨關系來推舉官吏,那么人們就會致力于結黨營私而不再指望在法律的規定之內憑借功勞求得任用。所以選用官吏不根據才能,就會導致國家混亂。如果以虛假的聲譽作為獎賞的依據,以惡意的中傷作為懲罰的依據,那么那些喜歡獎賞而畏懼刑罰的人,就會丟掉國家的法律,施展手段暗中勾結,相互包庇利用。
【評說】德治很容易蛻變為人治。儒家仁義道德后來變了味,甚至成為奸臣利用的工具。德治理想的落空,使法家決心用法治來根除德治所帶來的弊端。法家主張法治,對廣大社會成員,不論貧富貴賤、智愚強弱、親疏遠近,都能一視同仁,并以公法的形式來保障社會公正,促使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治理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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