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順父母》原文與賞析
夫為人子,當以五事敬順父母。云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長阿含經·善生經》)
譯文
作為子女,應當從五個方面尊敬孝順父母。哪五個方面呢?一是供奉贍養不能使父母有所缺乏;二是做事之前先稟告父母;三是對父母做的事情應當順從;四是對父母正確的命令不要違抗;五是不要使父母正當的事業后繼無人。做子女的應當從這五個方面尊敬孝順父母。
感悟
鄭板橋當年辭官時,給前去送行的人的臨別贈言中有一句話是:“敬老如敬子”——對待你們的父母就像對待你們的兒女一樣。這個贈言對現代人更是一個有益的忠告,因為當今社會有些人明顯地存在著“敬老”不足、“愛幼”有余的傾向。若想糾正這種不良傾向,按照鄭板橋的贈言去做就行了。應該說這實在是一種不高的要求:用對待子女同樣的心思、態度、精力去對待父母,就可以算是一個有孝心的人了,而中華民族敬老、愛老、養老的優良傳統也就可以一代代傳承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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