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令之行,必待近者之勝》原文與賞析
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勝也,而令乃行。故禁不勝于親貴,罰不行于便辟,法禁不誅于嚴重,而害于疏遠,慶賞不施于卑賤,而求令之必行,不可得也。(《管子·重令》)
【注釋】勝:制服。便辟:指國君左右的寵臣。嚴重:罪行嚴重的人。
【譯文】凡是要施行法令,必須先制伏君王親近的人,然后法令才能得到施行。所以,禁令如果不能制服君王親近的人或身份尊貴的人,刑罰如果不能施加于君王身邊的寵臣,法律禁令如果不懲罰罪行嚴重的近臣而對關系疏遠的臣子從重量刑,獎賞如果不肯給予出身低賤的人,還指望法令一定能夠施行,是辦不到的。
【評說】權勢往往會為違法犯罪提供便利,也會為違法犯罪提供庇護。法不阿貴,只有能夠突破這一障礙,才有可能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才有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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