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原文與賞析
子產(?—公元前522年),即公孫僑,字子美,鄭穆公之孫,謚號成,后人又稱其公孫成子,春秋時期鄭國著名政治家和思想家,法家的先驅人物,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執掌國政,晚于管仲而與孔子同時,《史記·鄭世家》記載:“為人仁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云。及聞子產死,孔子為泣曰:‘古之遺愛也!’”子產為人聰明智慧,善于辭令,少年時期就表現出非凡的政治才能。
鄭簡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子產被立為國卿。鄭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升任執政。子產執政后,立即開始在國內進行了幾項重大改革。子產為政不反對周禮,卻進行了一系列違反周禮的內政改革。為了制止貴族對土地的侵占,子產從改革田制著手,整頓貴族田地和農戶編制,“作封洫”,重新劃分田界,明確土地所有權,并把農戶按五戶一伍的方式編制起來,使之“廬井有伍”, 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增加了國家稅收。五年之后,子產又“作丘賦”,以丘為單位,按田畝向土地所有者征收軍賦,承認土地私有制,此舉保護了一般平民的利益。
子產執政時最有影響的舉措就是“鑄刑書”。公元前536年,子產率先公布法律,將刑法條文鑄于鼎上以示眾,開創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鑄刑書”之舉打破了傳統的“議事以制”的審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貴族特權的作用,揭開了成文法運動的序幕。子產“鑄刑書”的創舉在當時產生了很大的社會震動,為后來法家的法治提供了借鑒。
子產推行法治,又主張“為政必以德”,強調采取寬猛并用的政治策略,在以道德教化安撫百姓的同時,又主張嚴刑峻法,抑制強宗,限制貴族特權,保持國內政局長期穩定;既主張堅決懲處貪暴者,又存開明寬容之心,反對毀壞鄉校,主張聽取國人意見。子產為政數十年,政績顯赫,社會秩序有條不紊,鄭國國勢迅速強大起來。孔子曾經稱贊他說:“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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